14、014(2 / 2)

結果閨女一看,水缸裡空蕩蕩的,又看弟弟還在睡覺,就拎著水桶一小桶一小桶地慢慢從井裡提回家倒在水缸裡。

鎮上除了少部分人家裡安了自來水,大部分人都是要去水井裡打水的。

眼見水缸裡水裝了一大半了,閨女高高興興地提著桶打算跑最後一回,跑得太快的她並不知道在她身後,弟弟已經沒聲沒響地從屋裡出來了。

而等到閨女滿頭大汗地提著大半桶水回到水缸前,就見裡麵栽著不動的身影,小腳隱隱約約露在外麵。

這些是肖家人並不知道的,隻是等到瘋女人買菜回來時,屋裡安靜一片,不見閨女忙碌的身影,也聽不見小兒子咯咯笑的笑聲。

直到走到後院裡,瘋女人看到後院裡水桶歪倒在地上,水撒了一地,水缸裡的正是她一直找的小兒子,而她的閨女早已不見了人影……

一周前也是所裡的同誌見到瘋女人的第一麵,當時所裡的轟動還是比較大的,因為這個女人是來報警抓她閨女的,指控她閨女謀害了她兒子,然後人跑了。

然而等到所裡的通知到了肖家,結合現場查看了線索,結論是瘋女人的小兒子是自己不慎栽進水缸裡導致死亡,而並不是被謀害。

瘋女人對於這個結論當然是不接受,或是不想承認,一旦證實小兒子是自己貪玩才導致的這個結果,不僅是她閨女,連她都會被肖家人指責、厭棄和人說了一個小時的話。

隻有姐姐是因為嫉妒弟弟,嫉妒弟弟比她受寵,所以一直在尋找機會想要害死她,所以她的小兒子才會死掉!

都是因為她信任閨女,對閨女防不甚防,一個不注意就讓她得手了!就算這次沒得手,下次,下下次,下下下次,她總會得手的!

她是太信任她閨女了啊!

瘋女人在所裡大哭大鬨,嘴裡不停說著平日裡她對小兒子有多麼好,又對她閨女是有多麼壞!

總之,在聽到她的話後,大家對她的可憐同情全部沒有了。

最後還是通知的瘋女人的男人把人帶回家的。

而這次瘋女人再次進派出所,而且還是以犯罪人出現的,所裡的人望著熟麵孔不由地再次感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而瘋女人在街上襲擊鄒小麥,無外乎是鄒小麥跟瘋女人的閨女年齡相差不大,雖然鄒小麥相比瘋女人閨女更豐腴了點,但從身後看著體型差不多,紮著兩條辮子,明明知道閨女跑了不可能出現了的,但她就是痛恨這副熟悉的裝扮!

痛恨得要直接毀滅!

當然,最開始瘋女人還一直裝瘋賣傻。

直到肖家接到消息來人了,來的正是瘋女人的男人。

她男人竟出乎意料的平靜,隻是對瘋女人說著,要麼如實回答,要麼他們就離婚。

就說了這麼一句話,瘋女人就立馬配合了。

等到瘋女人被拉走,謝迎花等人終於看出來他並不是真的平靜,而是心如死灰。

男人頭發摻白,臉色蒼老,看著有五十幾歲了,但聽所裡的同誌說其實才三十出頭。

他雙眼沒光地對著謝迎花等人彎著腰,像是替瘋女人做的事道著歉。

遞給他們一堆零零散散的錢票,說是賠償。

至於瘋女人的下場如何,他不在意。

這麼長時間他突然就想明白了。

這都是他的錯,是他們的錯。

他錯在不該無視閨女平日裡的處境,無視瘋女人對閨女的非打即罵。

是他們的錯。

他們錯在重男輕女,錯在太過區彆對待姐弟倆,是他們對閨女的態度,取決了姐姐對弟弟的態度,他們對閨女的不上心,又怎麼能要求姐姐對弟弟的時時刻刻都上心呢。

不能怪孩子,怪他們。

男人駝著背艱難地走出派出所,不知走向何方。

“……”

聽完謝桃花等人都有些沉默。

誰都沒想到這件事後麵竟還有著這麼沉重的事兒。

謝迎花歎氣,“我想著要點醫療費就算了,結果他給太多了,等我們找到肖家,人也沒在,聽隔壁那戶說,肖家最近在賣屋子,好像是已經賣出去了。”

肖家賣屋子是很正常的,進進出出都是閨女兒子玩過待過的地方,想不想起都難。

雖然肖家的小兒子在水缸裡沒了,這事肯定瞞不住,奈何屋子的價格夠低,也有許多不忌諱這回事兒的人,所以肖家的屋子還是輕易地賣出去了。

而瘋女人因為在大街上行凶,短時間是出來不了的。

而謝家和鄒家是不可能因為可憐和同情心就大發善心地諒解,更何況可憐和同情的對象還不是瘋女人。

畢竟今天要是沒有謝桃花,瘋女人那石頭一下來,被可憐和同情的對象可以直接換成鄒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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