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黎滿堂的邏輯,既然他們第十個孩子才是兒子,那前麵的這幾個懷上之後舉報計劃生育拉到醫院打掉就是,還不用自己出錢流產,多好?
到時候兒子生下來,他們隻需要把罰款交上就能上戶口,反正現在他們家也不差這幾個罰款的錢。
這是馬氏拒絕和他同房之後,母子倆想出來的孬點子。
已經懂事和上學的黎草現在負責給姐妹倆寫信,家裡的情況黎草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就給黎香寫了信。
黎香收到信之後,冷笑一聲,她就知道,他那個不省心的爹和奶從來都將她們幾個放在眼裡過,所以她掙的錢,根本就沒想過要多往家裡寄過,怕的就是他們的貪欲。
於是她寫了一封威脅性十足的信回家,大概意思就是,隻要你們敢懷孕,敢生,她就不會再往家寄錢。
那五百塊錢足夠養大她和黎蘭了,就算是她們姐妹倆的賣身錢了,從今往後,也不和黎家來往了。
這一封信寄出後,她也沒去管黎家上下折騰成什麼樣兒,對於這樣的父親和奶奶,說實話她心裡厭惡的不行,若非這是原身的爹和奶,若非顧及下麵的妹妹需要有一個完整的家,她真想攛掇他們夫妻離婚,想要兒子是吧,找彆人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