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醬肉失敗,將醬汁一並帶出去倒了(實際是倒進空間的大盆裡),這可是他精心熬製出來的鹵肉汁,一滴也不能便宜那家人,至於這三十斤肉,當然,鹵過之後也沒三十斤,差不多有個二十四斤,他想了下,一並帶到了鎮子上。
先去書局,將自己昨晚抄出來的書交給掌櫃的過目,掌櫃的一眼就認出他是昨天傍晚才拿走的年輕人。
“你,你一晚上就抄完了?”這怎麼可能?該不會是質量不行吧?
掌櫃的臉色瞬間變得難看起來,他甚至覺得這個年輕人隻求速度,不求質量,連帶著的翻頁的速度也不耐煩起來,心想著一會兒一定要好好說道說道他,可哪裡想到自己翻開書看到了什麼?
整整齊齊,規規矩矩仿若字帖一般的漂亮字體,一瞬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尤其令他震驚的是,這些字體,好像不是用毛筆寫出來的,“你,是用什麼書寫的?”
李翔朝著掌櫃神秘的笑笑“佛曰不可說,掌櫃的可以試試看這些字跡會不會消失,如果沒問題的話,我今天恩拿,十本兒吧,都要一兩銀子一本的。”
不可說?
掌櫃的有些心焦“是不是因為用了這種筆,所以你的速度才會這麼快?”
李翔有些尷尬的摸了摸鼻子,“算是吧?我可是熬了一個晚上呢,你覺得這質量可過了關?”
掌櫃的不停點頭,“很好,我很滿意,就這字體,拿來當正書賣都虧了,這樣,我給你漲價你看行不行?五百文的,我直接給你漲到一兩,一兩的給你漲到二兩,但是前提條件,你以後抄書都拿我家的,可行?”
既然這小秀才不說自己是用什麼筆寫的,那他不防將他寫的書都收集起來,就憑這稀罕的筆寫出來的字跡,若是拿到京城去賣,那價格……
掌櫃的越想越興奮,看向李翔的目光更是充滿了迫不及待。
李翔沒想到隻是換了個筆,這價格就翻了一倍,四兩啊,昨天寫的四本就四兩銀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