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悲慘的殺人犯(9)(1 / 2)

之後,所有人都看到姓馬的荒唐且又無視法律的流氓行為,光天化日之下,哦不,是眾目睽睽之下,居然強上未成年?甚至還不顧她的尖叫和反抗,竟然還打人家,撕人家衣服?

這下好了,如此之多的證人在,饒是他有七八張嘴也解釋不清了。

等到了公安局,迷幻符的作用一消失,他恢複了清明,就嚷嚷著自己是被冤枉的,還說自己要找律師,要打電話。

這個時代雖然也有靠關係這一說,但誰讓這個馬某倒黴,證人裡正好有一位報社記者,第二天就把這事給刊登了,饒是他背後有人,也不敢頂著風險去救他。

當下還是嚴打的關鍵時期,他這當街行凶的行為在當時是十分惡劣,十分可怕的行為,雖然他沒有成功,但當事人卻告了他,即使他主動提出賠償,人家也堅持一並告到低。

最後這個人不但賠了金鳳一萬塊的精神損失費(毆打,撕衣,有傷風化,毀人名聲),還被判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還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個馬某怎麼也想不通,自己就是一時的鬼迷心竅,怎麼就葬送掉了他的錦繡前程呢?

出了法院,這個馬某的妻子和家人堵住金鳳,各種謾罵侮辱和撕扯,金鳳冷眉一挑,看向周圍的記者們。

“你們可拍下來了?現在我掏錢買,一百塊,誰賣給我?”

結果立即有記者爭前恐後的舉手,剛開始那人還不明白她要做什麼,直到人家完成了交易直接坐車前往公安局,他們才算傻眼了,老天,這女孩兒到底什麼人啊,她自己都不嫌丟人的,竟然又跑到公安局去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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