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喜歡,是因為你們立場不同,金模範,你可是家族的長子,你的肩膀上扛著整個SK的未來,所以你的婚姻不是你個人的事,是關係到所有股東的利益關係的。”
金模範像一隻小奶狗一般,將自己的頭伸到金太太麵前,笑眯眯的道。
“這麼優秀的女人,老大兒子不行,那老四兒子呢?”
金太太被他討好的模樣一瞬逗樂了:“怎麼?你喜歡啊?”
金模延不顧金模範警告的眼神,先一步說出了理由。
“什麼喜歡不喜歡,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我入伍了,讓我哥代為照顧兩年,怎麼就發展成了我哥的媳婦了?你們說的人是不是就叫李莎?我可跟你們說啊,她以後是你們的四兒媳婦,不是大兒媳婦,這點最好提前確認一下,彆搞錯了!”
金氏夫婦瞠目結舌的看向自己的小兒子:“什麼?李莎是你的女朋友?”
“怎麼?不行?你們不是認識她?當初我腿骨折的時候,她不是被請過來給我做美食,還教我中文?你們不是還吃過她做過的飯嗎?”
被兒子這麼一提醒,已經健忘的夫婦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這才回想起來。
“啊~~~就是那個女孩子啊,那她可真夠厲害的啊,這才幾年啊,就已經奮鬥到現在的位置了?”
金模延一臉的與有榮焉,“那是,也不看是誰看上的人?這個女朋友你們可還滿意?”
平心而論,李莎是真的很優秀,彈得了一手的好琴不說,還有不俗的廚藝,之前他們看報道,說她還會作詞作曲外加編劇,甚至就連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自己設計並純手工製作出來的,簡直就是個全能明星了,這麼優秀的女孩子,他們能不滿意嗎?
可以說,李莎差就差在了身份上,如果她在韓國有一個不錯的身份,那她嫁的可能會超乎想象的好,哪裡還輪得到自家的孩子追?
饒是一想挑剔的金爸金媽,也說不出質疑的話出來,沉默片刻,正要對金模延說鼓勵帶回來看看的話的時候,一直沉默寡言的金模範開口了。
“你的女朋友?你們結婚了嗎?沒有吧?既然男未婚女未嫁,誰都有追求的權利,啊延,你入伍了可能不知道,她可是當了我兩年多的緋聞女友了,我將她的事放的比我的事業還重要,你說,我隻是在照顧弟弟的女朋友嗎?”
金模範不開口則已,一開口直接擠掉了金爸金媽的下巴,他們一度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
“你說什麼?你的意思是,你也喜歡李莎?”
金模範不置可否的聳了聳肩:“怎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不可以?”
金爸金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間覺得自己詞窮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這……,”
該死的兄弟倆,到底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兩個兒子居然喜歡上了同一個女孩子,這是哪裡來的狐狸精,居然有這麼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