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莎沒有在韓國買房子,而是直接住到了金模延的公寓裡,要說這個公寓還有她公司的門麵房,都是金模延在韓國的房產,也就是說,當年他除了分現金,還保有至少十套的房產。
這些房產有像她開公司地方的那種四五層高的獨立門麵房,也有像她現在住的高層公寓,公寓不大,卻也有六七十平方,除此之外,還有好幾套二三百平房的大房子。
即使沒有那些錢,這貨也是妥妥的黃金單身漢,單是這些房子,就夠他在韓國一輩子吃穿不愁了。
韓國首爾的房價最貴,因為是首都嘛,價格大概在五萬RMB一平方,之後就是濟州島兩萬多平方,其他區域的房價在一萬到兩萬之間,和國內的形勢差不太多。
都是首都以及幾個一線城市房價最高,剩下的二三線城市相對會低一點。
而金模延的房子,除了濟州島有一座彆墅,其他的全都在首爾,十多套房產啊,能不豪嗎?
所以李莎住起他的房子來,那是一點也沒覺得不好意思,更沒打算要給他租金的想法,有便宜不占是傻子行為。
她這邊剛洗漱完從洗手間出來,就收到了金模延的消息。
【明天上午有空?一起去打高爾夫吧?】
李莎挑了下眉:“隻有我和你,還是……?”
【他們都在,據說我哥要去相親,咱們一起去看熱鬨?】
李莎嘴角抽搐了一下,表示一點興趣也沒有,事實上,但凡金模範出現的地方,她是真的一點興趣都沒有,不過,如果不去的話,早晚也得對上,抿了抿唇,回他一句:“幾點?”
【明天我到樓下接你。】
李莎貼著麵膜去了自己的衣帽間,這個衣帽間是金模延先前就有的,不過裡麵的衣服已經被她全部的收進了空間,繼而換成了她自己的衣服。
前麵說過,李莎自打有了條件之後,就自己買布料,自己設計衣服,甚至自己動手做,這個絕對不是誇大其詞,畢竟曾經的自己也是高級設計師出身,做兩件衣服對她來說,絕對是小意思。
除了衣服,她還做坎肩、帽子、圍巾等裝飾品,明天既然是要去打球,那她就……
翌日,天公作美,春日暖光,格外的舒適,九點她準時下樓,金模延已經開著他的邁巴赫等在門口,看到她過來,他立即走出來為她拉開車門,等她坐到副駕駛的位置後,還親自為她係上了安全帶。
李莎挑眉看著他:“喲,今天怎麼這麼紳士?”
“我一直都很紳士,你今天才知道?”
繼而瞅著她這一身時尚感十足,卻也職業乾練的襯衣長褲高跟鞋打扮,微微擰了擰眉。
“你還真是會穿衣服,好看是好看,不過,你確定要踩這麼高的高跟鞋去打球?”
李莎隨手將手裡的一個手提袋扔到了後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