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連夜離開,就像江水走的時候沒給馮夜白留下隻言片語一樣,馮夜白和沉央也走得悄無聲息,馬還是從禁軍手裡搶來的那匹馬,這種動物通人性,親眼看見自己從前的主人死在馮夜白手上,雖然是畜生,可畜生也知道欺軟怕硬的道理,看見馮夜白殺人的行徑之後就變得服服帖帖的了,指哪兒就往哪兒跑,儼然是已經被他馴服。
魏極的山莊離泰州隻有半日的路程,可儘管隻有半日,對兩個受傷的人來說也是不小的折磨,馮夜白是男人,騎個馬還哼哼唧唧的喊疼不成樣子,沉央能縮在他懷裡撒嬌,可她沒有,事分輕重緩急,她還拎得清,這時候她比誰都歸心似箭的想要儘快趕到泰州去。
皇帝的追兵畢竟不是吃素的,他們才出了山莊所處的地界兒,他們就聞著味兒的追過來了,說是瘋狗一點兒也不為過,馮夜白一身的傷,照現在這樣,那些人一旦追上來,他根本就應付不過來,再被追上,那可就真的隻有死路一條了。
快到泰州的時候,馮夜白說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調轉馬頭,拐到了臨近的一家鎮子上,鎮子裡人多,今兒又趕上這兒的節日,街上很是熱鬨,高頭大馬的穿進人群裡,雖顯突兀,可卻沒一個人有時間把眼神兒浪費在他們身上,街上的花樣兒多,好玩兒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還看不過來呢,誰有功夫去看馬上的人。
沉央是看著什麼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騎馬也走不快,她已經許久出來逛過集市了,眼睛看見的,不管是什麼都覺得新鮮,馮夜白低頭問她,“喜歡這兒?”
她沒點頭也沒搖頭,“我就是好久沒出來玩兒過了,這兒我會第一次來,談不上喜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