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需要得到林千沙的血液。
推掉所有工作將自己關在實驗室好幾天的托尼終於將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林千沙本身安全上,並且研究了好幾天之後,才敲定主意要從林千沙身上弄到點血。但是直接這樣去問也許會顯得他過於擔心她……
托尼一邊思索著怎麼得到林千沙的血液,一邊開著跑車,沒過多久就來到林千沙的樓下。第一次,偉大的托尼·斯塔克覺得自己的心情如此糾結和苦惱,他什麼都沒想好就走到了林千沙家門口,剛準備敲門,突然發現了什麼,微眯起眼。
門是虛掩著的,而且,門鎖是壞的,很明顯,什麼人直接踹開大門,破門而入了。
托尼沒有隨身攜帶槍支的習慣,所以可以說他現在沒有任何戰鬥能力。此刻擺在他麵前的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推門進去,另一個就是轉身離開。托尼想了想,輕輕推開了門,貼著牆壁,儘量遠離玻璃和鏡子,慢慢走了進去。
房間裡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起初這個氣味很淡,托尼並沒有注意,但是當他走到客廳的時候,氣味變濃了,如果不是大出血,根本不會有這麼濃烈的氣味。他心裡一緊,剛轉過一個拐角,一個黑黢黢的槍口就抵上了他的額頭……
讓我們將時間稍稍往前調半個小時。半個小時以前,林千沙正待在家裡,看了看自己今晚應該去“拜訪”的顧客信息。趁著這幾天托尼糾結,斯蒂夫繼續適應新生活,林千沙又投入到自己的老本行,乾了許多票。
就在這個時刻,一個破門聲伴隨著危機感讓林千沙迅速站了起來,良好的作戰素質讓她下一秒就掏出了槍,扣下電腦屏幕,躲進門後。來人是四個身材高大穿著特種兵服飾的人,其中一個看了看電腦,他們很明顯是專業的,僅僅是一眼就看出了電腦處於待機而不是關機狀態。
“該死,情報錯誤,誰說獵人出去了?!”他暗罵一聲,“快,分頭找,不能讓她跑了,現在她知道自己被人盯上後,隻要她跑了,以後要想找到她就絕對沒有那麼容易了!”
現在還是白天,再加上地點是她的家,如果偷襲絕對沒有夜晚那麼容易。林千沙將手槍換成匕首,順便準備好作為暗器的長針。儘管她已經十分注意自己的動作和聲音,但是因為這四人是用耳麥聯絡的,沒過多久,剩下的兩個人就發現其他兩個同伴失蹤了。
於是,在如此有限的空間裡,林千沙開啟了隔音器,直接和這兩人槍戰。不過因為空間過於狹小,槍戰很快就變成了肉搏。這不是林千沙的強項,但有她那神出鬼沒的暗器,打起來也並不費力。
隻是,林千沙沒想到他們還有個優秀的狙擊手增援。林千沙承認這是距今為止,她遇到過的最厲害的狙擊手,因為在子彈到達她麵前的前一秒,她都感覺不到任何危險和殺氣,能將自己隱藏得如此完美的狙擊手這世上不多,那個襲擊她的狙擊手絕對算一個。
林千沙本可以躲過狙擊手的偷襲,然而也許是他們幾個都串通好了,在狙擊手快要開槍之前,奄奄一息的最後一個敵人突然抱緊了林千沙,讓她動彈不得,下一秒,林千沙就察覺到危險,但是這時候已經來不及了,她隻能竭儘全力地掙紮著。
子彈打入了她的左肩,如果她沒有立刻偏離原來的位置,這顆子彈就絕對會要了她的命。林千沙立刻往後倒,將抱著自己的男人狠狠撞向牆壁,趁他手微鬆之際,立刻掙紮出來,壓低身體,敏銳地看向子彈來源地,她成功地看到了一個一閃而過的黑影。
一擊不能斃命,就立刻撤退毫不拖拖拉拉,這絕對是個老道的高手。林千沙想著,突然聽見了開門的聲音,她以為是這四個的增援來了,便立刻後退,沒想到來人竟然是托尼。
“你來的剛好。”林千沙放下右手中的槍,左肩上的傷讓她幾乎不能移動左臂的手指。“我需要你的幫忙,我一個人做不到。”
她將急救箱丟到托尼麵前,不放心地加了一句:“你應該沒有問題吧?你應該比那機械手臂dummy機智一些。”
林千沙用右手剪開了左肩附近的衣服,然後不打麻醉直接將子彈碎片取出來,最終縫針,而托尼需要做的,就隻有綁個繃帶而已。托尼看著林千沙肩上的傷口,突然道:“看來你要和比基尼說拜拜了。”
“你不知道一個激光祛疤的東西嗎?”林千沙撇撇嘴,“你來的可真是時候啊,斯塔克大忙人今天怎麼有空到公寓來。”
“看看你唄,畢竟你可是兩個斯塔克的好朋友。”托尼聳聳肩,偷偷將沾著林千沙血液的棉球收走,“他們是什麼人?”
“……敵人。”林千沙言簡意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