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是黃昏時分。
斜陽不知不覺爬到了天邊,把大地上成片的屋瓦染紅,街巷民居的間隙分割出光影的色塊。
真美的景象,這種場景隻有在製作精良的遊戲裡才能見到吧。
你欣賞著風景,滿心讚賞,順腳抬起腿向前用力一踹。
腳底接觸到令人安心的實體。施力。
“……¥#%!”
麵前的人體再次“撲通—”落地,發出沉重的悶響。
你恰當地一伸腳,不偏不倚把小混混的頭踩在腳下。
世界和平。
仿佛對你的完美表現讚賞有加一般,激昂的係統提示音適時響起:
【和被你找茬的小混混的戰鬥獲得勝利!得到零花錢5,500円,綜合戰鬥力+4.5!】
嗯,做的不錯。
這樣下來,[綜合戰鬥力]就達到一百九十多了,持有的金錢也多了四萬。再過一陣子天將暗的時候,就考慮收工吧。
處在兩幢民居樓間狹窄的空隙中,你隱沒在黃昏下樓房的陰影裡。
那個被你打倒的黃毛不良少年死了一樣,朝裡側躺著,剛巧讓你把腳踩在他腦側的太陽穴上。
少年一聲不吭,身上的粉色夏威夷襯衫和茶色大褲衩沾滿灰塵,起初罵罵咧咧滿是臟話的嘴巴,此刻已什麼都說不出來了,背對著你,仿佛一條死魚。
“……”你沉默了兩秒,默默把腳從他的頭上收回來,裝作若無其事向旁邊看了看風景。
一開始還是熱血的拳皇格鬥,不知不覺就變成了踩人很爽。
無論怎麼想也不是你的錯對吧……
陶冶了一陣情操後你彎下腰,探出手,越過他橫著的身軀抓住男生衣服的前領,用力一拽。男生被你扯地回過了半邊身子。
你看到一張鼻青臉腫的臉。
右眼被擠的隻剩一條縫,左臉完全腫了……鼻子下方還有鼻血的痕跡。
……下手沒控製住,對不起了。
你在心裡默默道歉。
這是例外,你一般不朝彆人臉上打,一個是外觀上太明顯,一個是治療起來麻煩。
出於各種考慮,你選擇下手的部位主要是敵人的肢體和肚腹,不會偶然致命,造成傷害較輕,同時見效也強。
因為係統判定敵人落敗的條件似乎具有靈活性。
從剛開始的戰鬥看,[打敗敵人]似乎需要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額。但是在後來的多次戰鬥中,你發現單純使對方喪失戰鬥能力,比如製服或打暈,似乎也有取得勝利的效果。
仔細考慮一下,以東戀的世界觀,職業英雄主要是將街道上的[敵人]製服後交給警方處理,因此僅僅使對方喪失戰鬥能力就算勝利,大致也確實符合世界觀要求。
打混混的次數多了,你發現他們的戰鬥路數大同小異,也就總結出一套經驗。
儘管《個性使用法案》有規定,沒有英雄執照或臨時英雄執照的成年人/未成年人,不得使用個性對他人進行傷害,這條律令的執行也並非明文上那麼嚴謹。
在常人的生活中,人們擁有的個性大多沒有達到具有嚴重殺傷力的程度。
而一些程度較輕、後果並不嚴重的衝突,在講究表麵禮節和人際間察言觀色的日本,通常是不會有人據此報案的,因為會這樣做的人反而會被周身的人認為脾氣狹隘、不好相處而被疏遠。
青少年在打架中情緒衝動而使用個性的案例並不在少數,但因為擁有強力個性的人實在隻占很小一部分,因此一般情況下,即使造成傷害也不是個性的原因。
在這種情況下,被牽扯到事件裡、使用了個性的未成年人,通常隻會被派出所暫時拘留,被監護人領回後,收到相應學校的處分記過等等……說起來和普通打架鬥毆會有的待遇差不多,一般不會受刑事責任。
更何況不良少年間還有不良少年的規則,無論有沒有使用個性,彼此鬥毆受了傷,隻會私下用拳頭解決,如果通知了大人,就會被所有不良排斥。
…………因此,因此。你碰到的不良少年,一個個並不忌憚使用個性。
不僅如此,甚至還相當依賴。
戰鬥場次多了,你算是總結出了經驗。
遇到對手,在外形發生變異的個性裡,拳頭有變異的家夥,很大概率衝上來是先出拳;脖子長度超標的家夥,攻擊時總是脖子扭來扭去。
舌頭變形的不良,近身時很可能會伸舌頭舔人;背後長肉翅的家夥,就算隻能離地十厘米、飛行速度並不快,卻時常不願意著地。
有時明明個性根本沒什麼效用,為什麼要這麼執著地使用呢?
這是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或許是思維差異。在沒有接受‘從小就擁有個性’意識的你的思維裡,得到的‘個性’隻類似於某種超能力,總而言之是外力和工具。
但是在這個世界裡,大家估計自然而然地把個性當做身體一部分,就像手或腳……
下意識的利用著個性,大概就類似於對峙時無意識地揮拳吧。
不管那動作是否毫無章法。
無論如何,這種略顯青澀的攻擊模式給了你可乘之機,對於從外觀容易看出個性的人,你幾次憑借預測對方無意識的盲目進攻,而輕巧抓住了對手,進而製服。
這種做法讓對手受到的傷害大幅減少,即便獲得勝利,你治療的機會、治療後獲得的個性屬性值也變少了,……不過你並不是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