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2)

而喬治之所以選一,這是因為他早已經在心裡謀劃良久。

在他根據曆史和報紙上的推測,在這個時代開一個罐頭廠是十分賺錢的。

原本曆史上歐洲第一個發明罐頭的人,是為了獲取拿破侖的巨額賞金,現在拿破侖雖然還沒開始懸賞,但從後世來的喬治對怎麼製作罐頭早已有了腹稿。

他想象中的罐頭廠,暫時出產的罐頭可以分為三種。一種專用於軍用,兩種專用於民用。

軍用的肉罐頭由於是政府統一購買,需求量大,所以價格固定,要價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最好用羊身上普通的肉去製作。

而民用的兩種肉罐頭,喬治則計劃分為一種高檔,一種低檔。

高檔的肉罐頭麵向的當然是需要出行的商人學者市場,他會選用最好的羊肉,放重料或燒或燜製作出種種好味。這種罐頭最好用鐵皮製成。路上隻要能生火的地方就能用火隔著鐵皮將罐裝的罐頭加熱,吃完了肉之後,還可以加些水用剩下的湯汁燉煮些土豆蘿卜進去,配上行路時吃的乾糧,在算是一種難得的趣味。

而另一種低檔的就完全不同了。這種低檔的罐頭,喬治打算用之前兩種罐頭做剩下的邊角料來製作。說是邊角料,其實是一些不成塊的碎肉,這樣做可以儘量降低成本。這種罐頭他不打算出售,而是打算定義為殘次品,半賣半送給在他罐頭廠打工的工人們。

彆說喬治摳門,也彆覺得他是個奸商。在這個年代還有那麼多人連飯都吃不飽,這種邊角料製成的罐頭,他也並不打算拿來賺錢,算是給自家員工的一種小小福利。

不過一說到羊肉罐頭,喬治就想起了在華國吃過的羊肉。

華國的羊肉做法,各地有各地的特色,他記憶最深刻的隻有兩道菜,一次是和大學時的女友一起去內蒙旅遊,六月的草原上溫度適宜,藍天綠草白羊,美不勝收。那次他們從草原回到城市裡,住進了一家民宿。老板是蒙族人,熱情好客,買了一頭現殺的羊燉了給他們這些旅客吃。

草原上的羊沒什麼膻味,羊肉肥瘦適宜,老板隻放了花椒、蔥、薑和鹽,燉出來的羊肉鮮甜軟爛,羊湯色白,老板切了土豆蘿卜進去滾,蘿卜吸走了湯裡麵的油脂,土豆煮的軟糯,一口咬下去,羊肉的鮮美和土豆的本味完美融合在了一起。

喬治的女朋友愛吃青菜,他們倆央著老板用剩下的羊湯煮了一把手擀麵,又燙了幾顆小油菜。

老板見他們吃麵,又拿了幾種自家做的醃菜來。

一種是圓白菜切絲洗淨,和胡蘿卜、芹菜一起泡成的泡菜,這種泡菜一般泡三天就能吃,一種是小茄子蒸熟後把蒜泥、香菜等剁碎,夾進茄子裡,一樣醃上三五天,拿出來切碎就能吃。還有一種是他們這邊自家常吃的鹹菜,當地人叫做肉鹹菜,味道吃起來很像肥肉,卻醇而不膩,鹹中帶香。這種喬治問過老板,老板說是用一種植物醃製的,但喬治沒記住具體是什麼。

另一道羊肉是新鄉的紅燜羊肉。

紅燜羊肉曾經爆火過一段時間,當時喬治正在上高中,胃就像是連著個異次元空間袋,一頓飯吃的比他爸媽加起來還多。那時候他父母帶他去打卡剛火起來的美食,喬治對紅燜羊肉驚為天人,對那時的他來說,這道菜真的是再合口味不過。

後來喬治上學之後,第一個十一假期就攢錢去了趟新鄉吃了頓正宗的紅燜羊肉。

當地人吃紅燜羊肉,不止是吃羊肉的。他們把紅燜羊肉當做火鍋來吃,隻要味道好,什麼想吃的菜都能下進去涮一涮。

等吃到最後,再下一把勝春掛麵,這一鍋的精華全在湯裡,湯裡的味道又全在麵上。有多好吃,可想而知。

好了,不能再想下去了,喬治製止住了自己不斷歪樓的思維,上次他們去倫敦,喬治本來是想雇傭個東方廚子來著,但是這個年代的東方人實在太過稀少,彆說廚子了,那麼多天,他連個黑發黑眼的老鄉都沒見著。

看著眼前的羊肉,喬治咽了咽口水,終於沒忍住對菲利說:“我們今天殺一隻羊來慶祝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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