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六十六章(1 / 2)

第六十六章幕間篇(八)

重新換了一身裝束的貝爾摩德坐在候機室的咖啡廳裡麵。

剛才在夏目羽久上飛機之後,她就聽到已經有一串FBI搶先離開機艙。貝爾摩德並不在乎他們是否先逃了。對她來說,殺人並不是興趣,更多時候都是任務。

他人的生命對她來說,就如同螻蟻一般。那一個個逃竄的FBI就像是一隻隻倉皇的小螞蟻。她想要他們死,想要他們身敗名裂,都隻是分分鐘的事情,根本不是需要專門掛心,花精力對付的人。

現在,貝爾摩德主要是在計算夏目羽久從進入FBI所在的機艙裡麵,到自己逃出來的時間。

這是基本的考核——一個被抓住的黑衣組織成員如何在官方麵前斡旋,隱瞞,到最後全身而退。他們不缺守口如瓶的成員。寧願他們有能力可以周旋脫逃,也好過一個個愚鈍笨拙,容易被抓。真要求那麼低的話,一群不會說話的啞巴難道不會更方便嗎?

這是考核的第一項內容。

第二項內容是如何通過利用敵人的情報,反而找到自己的夥伴。事實上她在用對講機已經透露了一些信息,給足了提示。但黑衣組織,尤其是有代號的成員大部分情況都是行蹤不定,平時都是各做各的,隻有特殊任務的時候,他們才會集結起來。他們不會在成員有需要的時候及時出現。

而如何成為有一名能夠徹底自救成功,又回歸組織的成員便是組織可看中的人才。

夏目羽久需要知道的是「留給FBI的信息也有時效性」。哪怕是普通的小偷,也知道不能被動挨打,如果警察不動他們,他們就安全了,這是不可能的。要想逃出警察的手掌心,不管什麼時候,黑方都要找時機逃。

貝爾摩德反偵察反跟蹤的能力並不弱。

一般來說,如果可以看到對方在機艙的動靜,自然會讓人聯想人就在不遠處的某個地方注視著,而且考慮到對方還要用對講機連線,那麼出現的區域就更容易推測了。

更彆說,貝爾摩德想也不用想,都可以預測對方會讓人過來尋找自己的所在,一邊試圖用對講機來讓自己不斷地保持通話,方便FBI警官進行反偵察,一邊和自己同事保持同步通訊。所以,一開始貝爾摩德從貼在羽久背上的監聽器知道FBI警員離開機艙之後,一直都在揣摩FBI警官的心理。

看到夏目羽久從機艙下來的時候,貝爾摩德就把對講機交給一個正在單獨玩耍的小朋友手上。

貝爾摩德告訴他,他們正在玩警匪遊戲。

如果對講機響起來,接聽就好了,不要回應。FBI警官的人越是謹慎,越會想得複雜。貝爾摩德跟他說,如果他表現得好的話,不僅會給他糖果,還會讓他看漂亮的煙花。

之前是用了一個小炸/彈,但其實隻是小打小鬨,沒有起火冒出非常誇張的煙塵,另外,聲響也不算特彆大。對於長期待在安逸區裡麵的人來說,如果影響並沒有持續很嚴重的話,那麼他們反而注意不到曾經有過小爆炸。

貝爾摩德則打算在羽久知道找到她的時候,隨即引爆炸/彈。但她不知道,羽久根本就沒有自己具體的出現地點,他能不能順利找到自己就是個問題了。

組織很少會主動招收一名成員,一年也不到兩三名,挑選的人必然是某個領域裡麵的有才能的人。一旦確定要招收對方的,首先就必須把他的底細情報查清楚。

根據情報顯示,夏目羽久今年隻有十六歲,早年父母雙亡,居住在全是流民的貧民窟,以前是跟著領養自己的密醫一起生活,沒有醫生執照也可以行醫,以此賺錢。這樣的少年,在犯罪者之都橫濱來說,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不少,並不算是特殊的。

然而橫濱龍頭抗戰爆發之後,隻有少部分人知道夏目羽久是接受港口黑手黨的委托,騙取那個擁有五千億日元黑錢的人,獲得了一家有醫生執照掛牌的診所。最近他又從港口黑手黨裡麵死遁離開,以此可見,這個少年人非常有自己的想法,腦袋也不笨。若是加入黑衣組織,那對於黑衣組織來說將會是很大的助力。

貝爾摩德此刻穿著一身雪白的波西米亞長裙,戴著墨鏡享受著從東南方向投射過來溫暖的陽光。手上白金色的手表已經顯示,距離羽久上機艙到現在,過去了有二十一分鐘。

她剛舉起一杯咖啡抿了一口,正對麵就坐著一個白發少年。因為純色太正,乍眼看過去反而像是染的。少年換了一種膚色之後,看起來倒有些像是雜誌上讀者模特,哪怕是披一件小馬甲,也不完全像那些灰頭土臉的打工人。

貝爾摩德仔細想了一下,大概是因為對方嚴正內斂的體姿,反而顯得與眾不同。再加上,白發少年跟印象中的貧民窟少年不一樣,既不會油嘴滑舌,也不會過分死板木訥。他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是一臉浩然正氣。若不是看到他在港口黑手黨裡麵工作,當密醫,還從政府人員那裡收錢辦事,貝爾摩德還會以為這個人非常正直,容不得一點肮臟的手段。

“不到二十五分鐘,算是不錯的成績。”

如果當時羽久交付黑色箱子之後就直接離開的話,貝爾摩德還打算立刻用放在前輪的炸彈先引起注意。無論羽久采取什麼樣的行動,貝爾摩德都會設法把他先留在機艙裡麵。

羽久掃了她帶有淺棕玫瑰花紋的名牌手提包,說道:“對講機呢?”

“為了避免狗狗們追上來,自然要把骨頭扔到其他地方去。”貝爾摩德不緊不慢地說道,“你是怎麼找到我的?”

貝爾摩德自己換了一身裝扮和容貌。按理說,就算是和自己認識多年的琴酒也不容易分辨出來,除非自己做出一些特定的動作,這樣對方才能夠默契地認出自己。但羽久認識自己的時間大概不會超過一個星期,相處時間更沒有超過一個小時。

他是怎麼一而再地就認出自己。

“你的香水味。”

“你那是狗鼻子嗎?”貝爾摩德饒有興趣地看著羽久說道,“說實話吧,你是怎麼認出我的。哪怕你可以猜中我曾經使用對講機的位置,撲個空之後,在人流如此密集的機場裡麵,你能聞到我的味道?我是不相信的。”

羽久的鼻子自然不是狗鼻子,但是他在第一次遇到的對方的時候,就試圖讓貝爾摩德的皮膚沾上放射性追蹤元素。那種藥劑並不容易洗掉,至少在七天內都殘留在皮膚表層,且無色無味,並不會引起注意。

他一下機艙,就用手機展開定位。

地點定位精確度到1m。1m範圍內裡麵的人數原來就相對有限,運用排除法就可以推斷出來。再來,羽久卻是也聞到對方的香水了。

“暫時不能和你講。”

羽久不至於把自己的手牌亮給貝爾摩德看。他想了一下,從口袋裡麵拿出一柄□□推給貝爾摩德。

貝爾摩德看到這實物,下意識一驚,向左右探看了一圈,發現周圍人都沒有留意到他們這一桌,不得不說羽久的心理素質跟石頭一樣硬了。她用戴著手套的手指撥動了一下槍口,說道:“□□自動手/槍,口徑9mm,這是FBI的配槍。你哪來的?”

“撿來的。”

“哈哈哈,你還真是幽默。”貝爾摩德重新檢查其FBI配槍,十分有分量,裡麵至少有四顆子彈,“還真的是真的。”

羽久語氣沒有波瀾,說道:“我沒有救奧井倉。”

“為什麼?是因為怕炸/彈把你給炸死嗎?”貝爾摩德故意問一些其他的問題。她給的麵試問題看起來是救出奧井倉,但其實隻是在測試羽久的反應而已。現在她也隻是在測試羽久的態度。

然而羽久的反應太平淡了。

貝爾摩德繼續說道:“不過你要是生氣的話,這個時候應該是開槍斃了我。而不是把手/槍放在我麵前。所以,怎麼了?”

“奧井倉死了,是你用這□□動的手嗎?”

貝爾摩德從羽久的話裡麵得到了他的意思,抱著手臂,背靠在椅子上,說道:“所以,你是以為我殺了對方,把凶器隨意處理了?你是認為我是一個行事這麼隨意的人,還是你突然當任起偵探,想要質問我真相?”

對她的問題,羽久兩個問題都沒有回答:“你似乎對他的死一點都不意外。”

貝爾摩德笑意裡麵充滿了閒庭信步的從容和隨性:“我與他素未謀麵,他是生是死跟我有什麼關係。”

“原來如此。我以為你是故意刁難我的,把人殺死之後,又用對講機說要用犯人來交換困在機艙裡麵的人質。”羽久慢條斯理地說道,“既然這都是意外,你會給我新的任務嗎?”

“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