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去嗎?(1 / 2)

大紅妝 姚穎怡 4135 字 4個月前

四周靜得出奇,蕭韌忽然很生氣,生氣他的劍拿在彆人手裡,生氣被人叫他“小孩”。

從未有過,也從來沒有,沒有人膽敢摸他的劍,沒有人膽敢用劍指著他,更沒有人膽敢叫他小孩。

他是蕭韌,他是十二歲就統領三千精兵的蕭韌!

蕭韌挺起胸膛迎上沈彤手裡的劍:“死丫頭,有本事你就單挑。”

話一出口,蕭韌有些後悔,上一次他這樣說的時候,好像是七歲。

“噗,單挑你就能贏嗎?我看你是記性不好。”沈彤輕笑,是啊,在護國公府裡咱們單挑過,否則你也不會和我擊掌為盟,這才幾天啊,你就忘了?

蕭韌肅容,他沒忘,他也不會忘,所以他心心念念要把沈彤帶回西北。

“這次是我敗了,我認栽!”敗了就是敗了,以多勝少也是敗了,男子漢大丈夫頂天立地,他贏得起,也同樣敗得起。

“那我們說好的那件事呢?”沈彤笑靨如花,蕭韌第一次發現,這死丫頭笑起來時居然是軟綿綿的,咧著嘴露出門牙,那嘴牙才換完沒多久吧,像兔子似的,真醜。

“我答應,不過這隻是我答應,王爺那裡......”

“王爺那裡還有你呢,對不?”沒等蕭韌把話說完,沈彤就笑嘻嘻地接了過去。

屁話,真是屁話波!

蕭韌瞪著沈彤,氣如鬥牛。

先是背後的兩把刀收了回去,接著沈彤把手裡的軟劍卷了卷,遞到蕭韌麵前:“你的,還你。”

“我不要了!”蕭韌說完就走,這把劍已經讓死丫頭用過了,他才不要,死丫頭喜歡就給她好了,他不希罕!

看著蕭韌的身影消失在門外,沈彤聳聳肩,抖抖手裡的劍。

“這軟劍可是可遇不可得的好東西啊,果然是被秦王當兒子養大的,這麼好的東西說不要就不要了。”路友嘖嘖稱奇,拿過軟劍抖了抖,然後又交給許安,“這玩藝可不好使,力道不好把握。”

之所以用軟劍的人很少,一是軟劍打製不易,二來也是軟劍不容易練,擅劍者有之,以軟劍防身者有之,但也隻是防身,以備不時之用,真正用軟劍做兵刃的人,卻是少之又少。

前世時,沈彤與蕭韌交手時,蕭韌用的並非軟劍。

許安也試了試軟劍,搖搖頭,交還給沈彤:“既然這位蕭七少說他不要了,沈姑娘不如做防身之用。”

沈彤接過軟劍,擺弄了幾下,幾個人便說起方才之事。

“沈姑娘,聽蕭七少的口氣,你和他一起去過護國公府?那位太太......”許安問道。

沈彤搖搖頭:“去過,人沒有救出來。”

聽她說的是“人”,而不是“我娘”,許安心裡便猜到幾分,他們幾人剛剛認識沈彤時,就曾經說起過當日在柳家灣的事,那時便已經懷疑飛魚衛帶走的女子並非是沈太太了,因為早有心理準備,現在反而沒有感到吃驚。

“那我們真的跟著姓蕭的去西北嗎?”阿治問道。

沈彤微笑:“還有比西北更好的安身之所嗎?還有比蕭七少更好的保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