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口中的猴子,是一名尖嘴猴腮的猴頭人,也是揚言要將自己的院子讓出來、最先“孝敬”仙晶的那位。
許春娘聞言,看向猴子,“你來了快四個月,一共打了多少場?”
猴子不好意思地笑笑,“不多,就三十七場,輸贏的話對半開吧,我實力一般,也就速度快些。”
許春娘點點頭,“我先前在簽契約時,在契約上看到過這樣一條規定,在比鬥時,若是自覺實力不足可以直接認輸。
如果遇到了打不過的對手就認輸,應該不至於喪命啊,為什麼他們都說,很多新來的鬥士都活不過前三場?”
猴子搶答道,“仙子,你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呀,契約上寫出來的規則雖然是真實存在的,但它隱藏了許多,隻有鬥場中才有的隱性規則。”
“不錯,在鬥場上確實可以認輸,可是認輸之後,必然會迎來死鬥,所謂死鬥,就是將兩個認輸的人安排在同一個鬥場上,令他們以生死分出勝負。”
猴子接話道,“所以我們哪怕明知不敵,也會竭儘全力地參與比鬥,因為觀看比鬥的仙人,都是花了錢的,若是比鬥的過程不夠精彩,自然沒人願意花錢買單。”
“原來如此。”
許春娘了然,鬥場的一切自然是從利益出發的,至於鬥士們的死活,並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
“那你們輸了的那些比鬥,應該受了不輕的傷吧?”
“豈止是受傷不輕?”
來得最久的那人苦笑道,“受傷最重的那幾次,我徹底失去了意識,昏死在鬥場之中。
也就是我運氣好,沒遇到喜歡在鬥場上虐殺對手的那幾人,才僥幸撿回來一條命,靠著從前贏的時候,積攢的一些仙晶,買藥療傷。”
從幾人口中,許春娘得知,他們來鬥場有一段時日了,實力也還勉強過得去,卻沒有攢下多少仙晶。
因為在鬥場上與人比鬥,不論輸贏都難免會受傷,光是買傷藥的花銷,就占去了他們贏得的仙晶的大部分。
聽完幾人的話,許春娘沉默了。
這些人和她一樣,都抱著想賺仙晶的念頭,才會來鬥場搏命。
可事實上呢,他們與鬥場簽下了契約,失去了一部分自由,不斷地與其他人搏命,卻沒攢下多少仙晶。
他們幾人還算實力不錯的,在鬥場中沉浮了幾個月,雖然沒賺多少仙晶,至少保住了性命。
可更多的人呢,不僅仙晶沒掙到,還白白損失了一條命。
他們可都是得道的仙人啊,放在下界都是能震懾一方的存在,卻悄無聲息地死在了這一方小小的鬥場上。
幾人以為許春娘在為接下來的比鬥而憂心,紛紛出言安慰道。
“仙子且放心吧,您的實力同我們根本不是一個級彆的,我看過那丙級鬥士們的比鬥,感覺您的手段比他們還要厲害呢。”
“像我們丁級鬥士,除了少部分丁上等級的之外,大部分都混得很一般,但是那些丙級鬥士們,待遇就好多了,贏一場比鬥,少說都能賺五百仙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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