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是沒想到這一天會來的這麼快。知道你忙,我也就直接切入正題了。事情是這樣的,我旗下有個藝人想翻唱你兩首歌,你看可以嗎?”
“陳先生,你好,我是天英音樂的渠道經理王敏,太陽國一位歌手想通過我們購買你《後來》重新填詞的翻唱版權。另外,還有兩家影視公司想買《後來》的版權作為電視劇的主題曲。”
“陳老師,我是李文傑,您還記得我嗎?我曾和你一起參加了《藝人練習生》。在第一次小組對接的時候,我們還是對手呢~雖然我們被您血虐了。我想翻唱您的《煙花易冷》,您看可以嗎?”
“陳敏昊,你好,我是《我是歌手》的副導演吳倩倩,下一期的《我是歌手》要開始錄製了,我們邀請了很多大牌歌星,您是否有興趣參加呢?”
.......
陳敏昊的手機響個不停:談翻唱、談合作、談代言、談采訪的也絡繹不絕。
陳敏昊回應的口徑非常統一:“感謝您的厚愛。但是您也知道,我現在沒有獨立的工作室,所以這些事情我得聽我經紀人的意見。所以,你有我經紀人康回的聯係方式嗎?”
康回在一旁看的牙癢癢,但另一邊又得耐著性子搞定陳敏昊一個又一個“轉接”電話。
到了晚上,康回喝了幾個茶潤了潤嗓子,打著哈欠,問陳敏昊:
“現在很多歌手想要你歌曲的翻唱權。他們原來想要邀歌,我都用你忙沒時間幫他們寫歌的理由拒絕了。但是他們現在想要翻唱權的話,我們很難以相同的理由搪塞回去。
但是把歌曲的翻唱權給他們的話,我又覺得不甘心,畢竟雖然一個多月過去了,但是你專輯中的歌曲還在屠榜,翻唱權給他們,你原唱的歌曲,肯定會收到一些衝擊。但是翻唱權不給他們,又顯得咱們不近人情,太小氣。”
康回說道最後忍不住笑了,繼續說道:“我從來都沒想過我竟然有一天會因為我帶的藝人太優秀而煩惱。”
坐在康回對麵的陳敏,心想我能說什麼呢:恭喜你成為其他經紀人羨慕的對象嗎?他索性什麼都沒說,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飲而儘。
康回用腳尖輕踢了陳敏昊小腿一腳,說道:“你倒是說話啊,關於其他歌手想要翻唱權你有什麼想法?”
陳敏昊端起茶杯晃了晃,說道:“其實從法律的角度講,沒有“翻唱權”這一說。但人們常說的“翻唱”,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其實侵犯的原歌手是‘表演權’。”
康回愣了一下,說道:“說人話。”
陳敏昊想了想說道:“在法律上講,我們以‘翻唱權’的形式做利益的交換比較複雜,而且定價也很麻煩。不如做個順水人情,我打算讓所有歌手都可以在不支付報酬的情況下翻唱《後來》和《SeeYouAgain》這兩首歌,但是其他歌曲的話暫時免談,你覺得怎麼樣?”
康回愣了一下,想了想說了兩個字:“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