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乎,盧思弘輕鬆就在最近兩天內,以高於市場價5%的價格,拿到了總比重3%的集團股票,並與他們簽訂了短期保密協議……
而直到昨天下午收盤為止,他已從股市吸收了有5%的股份。
不僅僅是盧國富不敢置信,就連盧文興也顧不得媒體的跟拍,聞訊後在半小時內就趕到了公司……
他第一時間就聽說董事會出事了。
車上的時候,他突然發現公司的股東列表裡,少了方明!
不好的預感生出。
暴怒的他,衝進董事會,對盧思弘的第一聲質問的就是方明的股份。方明百分之一的股權,是他的!是他給的!是他要收回來的!莫不是……?
“是!”盧思弘很坦承。“他把股份轉讓給我有幾天了。”
盧文興拍著桌子怒吼:“那是我的股份,給我女婿的股份。他都要滾蛋了,有什麼資格……”
“那是你們的家事。總之我這裡已經辦完手續了,錢我也給他了。他和盧思彤的財產分割如果有問題,你們可以自己法庭解決。”誰叫他當日為了給上門女婿撐腰,劃了那麼多股份到其名下?
而盧思弘能順利拿到這氣死人不償命的股份,也是得益於他們狗咬狗的好處。
方明吊著不離婚,就是為了錢。他當然害怕敗訴之後一無所有。現在有人送上門,願意用錢換他的股份,那他就能套現了!
隻要能套現,就有辦法轉移。
這不是瞌睡有人送枕頭?他求之不得呢!加上他知道股價一直在縮水,這些股份在他手上每過一天就貶值幾分,他也急於脫手。
所以他很快就答應下來,甚至都不用盧思弘的人說什麼,為了成功變現,他自己就承諾會保密。
於是很順利的,他們就辦完了轉讓手續。至於合不合法,是否涉及他們婚姻共有財產,盧思弘無所謂。
“不服氣的,你也可以起訴我。”可惜二叔那裡官司纏身,沒精力也沒臉麵起訴侄子。就算起訴又怎樣,就算他最終能把股份要回去又怎樣,打官司這種事耗時耗力,到判決下來時,自己早已穩坐董事會第一把交椅……
方明這1%的股份,本來就是用來暫時湊數的。
而這1%,剛好就讓盧思弘以16%的比例,超過了老爺子的15%……
幾乎氣暈的盧國富和盧文興都在忙著打電話。
很快,他們就收到消息:今天盧思弘在董事會這裡直接撕破臉皮的同時,他的幾個狐朋狗友一邊幫他的控股公司明著以高於市場價的數字吸收盧氏股份,一邊在股市操作。
被方明案拖累,太多人急著出手盧氏股票,所以消息一出,一些個人投資人和投資公司都找上門去出售股份。
隨著這邊董事會的進行,到上午收盤,盧思弘名下,又一口氣完成了近5%的收購。
如此,盧思弘手上已有超過盧氏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大勢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