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萬庭鵬的過去(2 / 2)

是真是假,聽了就知道了。

“哎,你說說,什麼個情況。”

萬庭鵬沒搭理她,陷入了回憶中,站在那裡不吱聲。

“哎,你說說啊!不說我們可走了。”

林玉說完,又作勢要走。

萬庭鵬抬頭看了她一眼,一點要阻攔她的意思都沒有。

什麼個意思?難道說這是真的?

林玉的興趣更大了。

既然很大可能是真的話,那麼,無論如何也要聽到。

為了聽到這個故事。

加油!

“大哥,你就說說吧。如果真的情有可原的話,我們就找你了。”

萬庭鵬甩了甩頭。

“既然你想知道的話,那我就說給你聽吧。反正這事也不是個秘密,街坊領居的都知道,也不在乎多你們兩個了。”

林玉這下更肯定這是真的了。

因為萬庭鵬說了,這事街坊領居都知道。

如果是假的,自己一問他的鄰居,一切不就清清楚楚了嗎?

應該沒有那麼傻的吧。

林玉聽到萬庭鵬願意說,就做好了傾聽的準備。

她的態度可謂是誠意滿滿。

林玉把身旁的椅子推回給了萬庭鵬,讓他坐下慢慢說。

連自己頭上正在流著汗也不管了。

萬庭鵬看著推回來的椅子,沒多想,順勢就坐下了。

然後就開始敘說屬於他的故事。

“這事要從我剛博士畢業那時候說起。

我自小在山村裡長大,家裡艱難的供我讀完了高中。

高考的時候,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績被清華大學錄取。

由於我成績優秀,學校裡免除了我的學費,並且還給我發獎學金。

在選擇專業的時候,我聽彆人說當律師賺錢。我就選擇了法律。

由於成績好,我讀完本科繼續讀了下去,一直讀到了博士。

因為想要學好本事,我把心思全部放在了學習上。

一直到博士畢業了,也沒有談過戀愛。

我那時候都三十多了,山裡人結婚都早,家裡人催的緊。

博士畢業後我就回家了,爸媽給我找了個城裡的女孩跟我相親。

女孩天真爛漫,我很滿意。她對我也很滿意,就那樣確定了戀愛關係。

因為我是博士,剛畢業就被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高薪聘請了。

幾個月後,趁著一次放假,我回來找她玩,聯係感情。

由於我們都沒去過歌廳,那天晚上就想去嘗鮮看一看。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一位喝醉酒的客人看她漂亮,想要調戲。她激烈的反抗,一失手,用破碎的酒瓶紮進了那人的心窩。

那人當場就沒了。

她害怕極了。

我為了她,就和警官說人是我失手殺死的。

就那樣,我被判了十三年。

出來後,也找不到她了。

而我。

沒人會聘請一個殺人犯。

我就自己回這裡開了家律師事務所。

附近的人都知道我殺過人,儘管知道我是法律學博士,也沒人來找我打官司。

我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