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土著村落和村落裡的華夏人(1 / 2)

科技霸權 秒速九光年 5109 字 8個月前

車是一輛短軸版鈴木吉姆尼,看上去少說有二十年車齡的樣子,排氣管鏽跡斑斑,仿佛隨時都要從車身上掉下來,座椅露出了彈簧,車的主人便在上麵加了一層草墊,以免彈簧劃破乘坐者的屁股。

四個人開著這輛破破爛爛的小吉普進了叢林,開車的是向導兒子,而向導本人自從進入雨林區之後,目光便忽然銳利了起來。

他抱著一把老式雷明頓步槍,始終保持站立,腦袋伸出頂棚之外,向四周的叢林裡觀察。

起初還是鋪了砂石的土路,但很快道路就變的泥濘,吉普車行駛速度非常慢,平均每隔三十分鐘,狄五常和魏晨便要下來推車。

遇到更加惡劣情況的時候,裝在吉普車前後的電動絞盤,便能夠發揮作用了,將鋼繩從絞盤中拖拽出來,綁在樹上,然後借助電機的扭力,將吉普車拉出泥濘。

第一個下午,他們用五個小時的時間,隻推進了七十三公裡,當晚住在樹林中,向導讓魏晨和狄五常呆在車上,自己和兒子睡在外麵。

他們點了篝火,防止野生動物靠近,又在吉普車的周圍,灑了一些氣味難聞的液體,據說那是某種動物尿液混合了草藥的產物,可以防止毒蛇靠近。

天快亮的時候,狄五常被槍聲驚醒,他慌忙跑出吉普車,卻被向導的兒子一把抓住。

魏晨也爬了起來,問向導為什麼開槍,向導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清楚,但他感覺有危險在慢慢靠近,或許是一隻猿類,也或許是一隻狡猾的美洲豹。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向導兒子去開槍的方向查看,帶回來一隻浣熊的屍體。

屍體上爬滿巨大的亞馬遜紅螞蟻,它們正在啃食浣熊的內臟和腦髓,向導那一槍,準確打進了浣熊的脖頸。

第二天下午,道路消失了。

河水衝毀泥濘小道,狄五常他們隻能下車,向導兒子脫光衣服,帶著纜繩遊到對岸,將繩索綁在一顆大樹上,叫狄五常和魏晨抓住繩索遊過去。

狄五常恐懼到了極點,他清楚記得這裡是食人魚的地盤,那些有著鋒利牙齒,身體扁扁的小東西,就隱藏在水中某處。

“不用怕,水流很急,就算有食人魚,它們也會被水衝走,來不及咬咱們的***。”魏晨開玩笑,結果事與願違,狄五常抖得更厲害了。

抱著必死的決心,狄五常閉著眼睛,雙手死死抓住繩索,依靠不斷顫抖的雙腿,艱難走進河裡。

突然~

他的腳踩在一塊河底岩石上,岩石鬆動,扭到了狄五常的腳裸,他的身體失去平衡,整個人沒入河中,隻剩雙手還牢牢抓住繩索。

“小心!”

魏晨和向導同時向他撲去,這時候,狄五常在經過一番掙紮,灌了幾口涼水之後,終於站了起來。

強烈恐懼讓他忘記了一切,抓住繩索,拚命攀爬,終於順利抵達河對岸,隻是在這個過程中,他背後的那隻防水包不見了蹤跡。

“衛星電話,信號彈,急救包,差不多就這些吧。”

魏晨安慰狄五常,而狄五常臉色發白,在叢林中遺失了唯一和外界聯係的衛星電話,這可絕不是一個好消息。

但無論如何,道路還要繼續,四個人重新上路,在渺無人煙的叢林中,又向前走了整整兩天。

夜裡,狄五常和魏晨睡在吊床上,忍受著蚊蟲的叮咬,塞住耳朵,不去聽遠處獸類的嚎叫,而向導和兒子守在附近。

就在狄五常的神經緊張到極點,覺得自己再也無法支撐下去,無比渴望重新回到人類世界的時候,奇跡終於出現了。

他們遇到一群當地土著,土著們背著獵槍和獵物,孩子們在叢林裡撿了許多野果和鳥蛋,成年人則獵到了幾隻大型鳥類,羽毛五顏六色,看起來十分肥美的樣子。

土著並不穿草裙,也不赤身裸體,而是穿著一些城裡人淘汰的破舊衣服,而且他們也並不野蠻,不吃人肉,反而很有禮貌打起了招呼。

一個十來歲的少年用流利中文問狄五常和魏晨,“你們是華夏人還是韓國人?又或者東亞其他國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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