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朗很冷淡,方色魔聳聳肩,似乎也不以為意。
兩方就此擦肩而過,快到電梯的時候,水清紗下意識地回頭看了一眼,卻不期然地撞進了一雙充滿**的瞳孔。
方色魔一直在看著他們。
更準確地說,是看著她。
水清紗的手機滴地響了一聲,隨即歸於平靜。
***
白朗和水清紗能安穩在酒店宅這麼多天,遊戲機功不可沒。
到普吉的第一天,白朗就去買了一台頂配PS,外加兩個手柄,幾盒經典遊戲。白朗愛玩遊戲,水清紗自己就是做遊戲的,兩人就是標準得不能再標準的遊戲宅,有遊戲助興,根本就想不起要出窩。
要不是水清紗還比較重視身體健康,知道經常性打斷一下,白朗估計都能遊戲當飯吃,幾個冷麵包一瓶水就是一天。
“水清紗,怎麼在走神?小怪都把你啃死了。”
“啊?”水清紗回過神,“我沒有。我們繼續玩吧。”
在第三次小怪把水清紗淹沒之後,白朗放下了遊戲手柄,也奪過了水清紗的遊戲手柄:“遊戲是為了讓人快樂的,不是讓人煩惱的——你到底在心不在焉什麼呢?從進房間以來你就一直這樣。”
水清紗歎了口氣。他們是直接坐在地毯上玩的,她順手從身後抄過一個形狀詭異的抱枕,代替手柄抱在懷裡:“我在想方色魔……”
“你在想方色魔?!”白朗驚得眉毛都豎起來了。
“不是,”水清紗一看就知道他想歪了,“你在想什麼啊!我是在想,他到底為什麼要出現在那裡,我總擔心他是在琢磨什麼……”
“這很重要嗎?”白朗站起來,朝後倒向軟床深處,“無論琢磨什麼,他都不可能害到我們的
,你放心吧。”
水清紗想起那個眼神,實在是心有餘悸。想要和白朗說吧,又覺得有些捕風捉影——萬一彆人隻是隨便看看呢。
水清紗一直覺得,眼睛就是玻璃體,真能確切看出什麼東西挺難的。
白朗看著水清紗很苦惱的樣子,忽然說道:“不過,我覺得他倒是一個很經典的人物形象。”
“什麼?”
“沒什麼,”白朗把胳膊枕在腦後,懶洋洋地說,“隻是覺得他很適合用來做遊戲的反派NPC——性格很鮮明,不是嗎?”
這話題立刻就把水清紗給吸引住了:“對啊!”她立刻就忘記了剛才的事情,飛快地跳起來,到床頭櫃上拿下她的手記本,趴在床上開始奮筆疾書,“給我一首歌的時間!”
目的達成,白朗勾了勾唇。
來普吉以來,水清紗一直帶著一個筆記本,經常有事沒事就寫點什麼,還很神秘,總是躲著白朗寫。
白朗很好奇,但出於對水清紗的尊重,也就一直裝作沒看見。
從海上回來之後,兩人就算是過命的朋友了,自然不用顧忌那麼多,白朗便找個機會問了下。水清紗也很坦然,直接就把本子給他看了。
那本子根本就不是什麼大秘密,也不是日記,就是一些靈感的記錄,人設、劇情、閃光句等等,不一而足。記錄時間不長,也就是結婚到現在,但內容已經密密麻麻排了大半個本子了。
“白先生,說真的,”水清紗便狂寫邊感歎道,“你在遊戲設計上真的是有天分的,你這腦子簡直絕了!”
“我無所不能。”
“喲,誇你又喘上了?——不過喘得對,你就是值得誇!”
白朗偏過頭,看著旁邊的水清紗,後者的眼睛裡寫滿了狂熱——她對做遊戲一向都是狂熱的。任何時候,隻要給她提一點關於做遊戲的點子,她的注意力就能立刻被轉移,屢試不爽。
可是這樣的她,從來沒有出現在剛結婚的那三個月裡。她絕口不提遊戲的事,認真地履行著所謂太太應儘的職責,從來沒有讓白朗發覺出她一絲的不甘。
她努力地生活著,就好像她真的很熱愛這樣的生活一樣。
白朗忽然開口了:“紗紗。”
水清紗回過頭,有點困惑地看著他。
白朗坐起來,平靜而認真地說:“這次回渝城之後,你就回原來的公司繼續做遊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