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的兒子(1 / 2)

這邊說著不能給兒子拖後腿,賀海把日程表都列上了,什麼時候去買什麼菜,哪天帶兒子出去散步……那邊呢,老太太就想把另一個孫子接進家裡來住。

這怎麼能成!

賀海不同意:“兩邊已經斷親了,大哥我都不認,認什麼侄子,再說阿年現在高三,這幾個月是最關鍵的時候,不能被人打擾。”

老太太也有自己的道理:“虎子比阿年沒大幾歲,小學都沒畢業就出來打工,吃不了那個苦,在咱們家住這好歹有個寬敞的地方,能吃上碗熱乎飯。再說他出去打工早出晚歸的,打擾不倒阿年。”

“怎麼打擾不到,家裡有外人總歸是不方便的,再說這套房子總共就三間臥室,你讓賀虎進來住哪兒,住書房?那讓阿年去哪看書?”

賀海都被老太太說暈了,這不是打不打擾的事兒:“斷親書我都寫了,賀虎找誰也找不上我。”

是,賀虎年紀小,出來打工肯定不容易,但人家爸媽都不心疼,他這個斷了親的二叔又有什麼好心疼的。

之前他為什麼那麼乾脆利落的寫下斷親書,難道隻是因為賀虎問他兒子索要一雙鞋,還不是因為老大兩口子辦得不地道,賀虎也不無辜。

他入獄那五年,老大兩口子還不如外人,又是搶房子,又是每天跑過去占便宜,還有他那個便宜侄子賀虎,帶頭欺負阿年。

他剛出獄時,阿年腦袋上那個剛剛結痂的疤,就是賀虎把阿年從山坡上推下來摔的。

他沒把老大提溜到山坡上推下去,老大就多謝謝看守所的獄警吧,讓他五年裡長了不少法律知識,不會辦這種違法的事情。

就這,賀虎還想住進來?沒門兒。

這幾年他們一直沒回老家,但他也知道老太太私底下肯定跟老大有聯係,老太太不識字,可又不是不會打電話,畢竟跟老大斷親的是他,又不是老太太,這事兒他也沒什麼立場阻止,但讓賀虎住進來,那是不可能的。

賀奶奶說服不了小兒子,可又不忍心看著大孫子不管,能怎麼辦呢?她自個兒掏錢補貼唄,有了錢就能住得好點、吃得好點兒。

老太太手裡有兒子給的零花錢,平時買菜買東西兒子還會給錢,花不到她手裡的,零花錢就攢下來了。

阿年自己也有錢,不說平常的零花錢,光是去年過年,兒子就給了五千塊錢的壓歲錢,一個學生吃飯睡覺都在家裡,能花什麼錢。

所以她這錢留著也是留著,又不能下崽兒,還不如拿去給虎子急用,當然也用不著全給,給一半,一千塊錢應該夠花了。

老太太用花手絹把錢包上,怕路上揣兜裡丟了,又特意在衣兜上縫了一道線,手上拎著的布袋裡放了剪子,到車站見了虎子,就用剪刀把線拆了,錢就能拿出來交給大孫子。

“這裡麵有一千塊錢,你拿著用,城裡頭什麼東西都貴,你平時拿錢買點好的吃,彆惦記你那對兒沒心沒肺的爸媽,背著債也餓不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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