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的兒子(1 / 2)

賀虎在附近根本就沒有找到施工的地方,除了小區、學校,就是商場,晃蕩了七八天之後,不得不擴大範圍,好不容易找到幾個工地,才發現實際情況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

五大三粗的壯勞力,一天才能拿到三十塊,還不是當天結賬,得等到工程結束,才有可能拿到錢。

為什麼說是有可能呢?因為他問了好幾個人,都有乾完了活沒拿到錢的經曆,有時候是開發商不肯給錢,有時候是包工頭卷錢跑了,更倒黴的就是開發商直接卷錢跑了,連包工頭都拿不到錢,更何況下麵的普通工人。

一天三十他都嫌低,可像他這樣的,還沒有成年,個子矮、力氣小,又什麼都不會,人家一天就隻給十五。

一天十塊,一個月才三百,就隻夠他交房租的錢,當然工地上是包吃包住,花不到什麼錢。

可那宿舍他去看了,帳篷搭起來的房子,七八個人住一間,睡的是大通鋪。

還有那飯菜,一點油水也沒有,跟老家差不多。

要知道,自從來了玉水,他吃的飯菜一直都是老太太給他送,頓頓有葷腥,雞魚肉都不缺,這還讓他怎麼吃工地上的飯,而且活可一點都不輕鬆,瞧著比下地都累。

工地不行,那就找彆的活兒。

可是一個既沒有小學畢業也沒有成年的小孩,既怕活兒臟活兒累,又盼著高薪,彆說是在玉水了,就是走遍華國,怕是也難找到工作。

找不著工作不要緊,吃東西有人送,至於房租,快交的時候問老太太要不就成了,這不就住旁邊,一天見三回。

除了房租、水電、物業,還得買衣服、買鞋,出門還得坐車,沒有不花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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