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哥,我沒認錯,就這小子。”
“一邊去。”被稱作峰哥的人把墨鏡摘下,俯下身子仔細的盯著李和瞧瞧,好半晌才會李和,“兄弟,咱是不是在哪見過?”
越瞧越眼熟,特彆是這發型讓人印象深刻,一般人都是流行的中分,二八,三七,甚至有學港台明星留長發的,可是這種近乎光頭的板寸卻是不多,混社會的都不留這種頭型,嫌棄晦氣,因為這發型是監獄服刑人員的專屬發型。
李和不屑,“要動手?那快點,不然等會可就沒機會了。”
他一開口,他外麵的那幫小弟也往這邊湊近了一點。
峰哥訕笑,李和的語氣並沒有是他惱,他使勁撓撓頭,頭皮屑都下來了,還是想不出李和是誰。
預感和冥冥中讓他覺得,這個人他肯定惹不起,還是不要惹的好。
飯館裡的人震驚的下巴都掉下來了,他們不明白,是不是這個世界變化太快,什麼時候峰哥這樣的刺頭都開始變成好脾氣,裝死狗了。
要知道這家夥在這一片一直都是非常的囂張,一言不合就翻臉的。
不管是外鄉人還是本地人都是不敢隨便惹他的。
結果今天呢,一反常態,被人奚落,還能笑臉相對。
這時候一個人附著他耳朵低聲道,“峰哥,那個唱歌的,那晚唱歌的。”
“哦,哦。”峰哥終於恍然大悟,指著李和激動的道,“原來是你!”
這個人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要怪隻能怪那晚的光線太暗,要不然他不可能記不住李和的!
他努力的想記住李和,不是因為李和唱歌太好,而是因為架子太大!國貿最狠的浩哥都不敢惹!
據浩哥事後說,他倒不怕付彪,付彪混的再牛,他都不怕,頂多鑼對鑼鼓對鼓的打就是了,出來混的怕見血,才叫丟人。
他之所以那晚讓著付彪,是因為看到了於德華和沈道如這兩位香港老板,要不付彪算個屁,他也能讓能躺著出去。
他是經常跟香港老板打交道的,隻是他的舞廳招待水平不夠,他要宴請都是要在外麵更高檔的賓館和會所。
他認識的香港老板,在他看來檔次都是已經非常高,身家過億,每次來內地,都是市委領導親自接待,前呼後擁。可是呢,令他大跌眼鏡的是,這些港台老板見到於沈二人卻比見到親爹還親,點頭哈腰,洋相十足。
那些老板告訴浩哥,在香港,得罪這二位就不用混了,銅鑼灣鋪王陳大熊被這二位整的現在還沒翻身呢。
陳大熊?
聽到這個名字,浩哥心驚,簡直是如雷貫耳!
能整“鋪王”的人,他肯定要用心記著的!
及至那晚,這兩位香港老板到了他的舞廳,他還有點不敢相信,可是認錯一個人還有可能,怎麼可能同時認錯兩個人呢?
關鍵這二位的長相太有特色了!
一個大腹便便,一個賊眉鼠眼,偏偏戴副眼鏡又裝斯文。
可是呢,這兩位還不是主角,是來捧人的,而被捧的那個人,相當年輕,更讓他猜測這是什麼人?
不但能讓付彪像哈巴狗兒一樣跟著,還能同時讓兩個香港老板擁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