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1 / 2)

世間生靈, 越是得到的多, 越是在算計。

若是沒得到, 心中尚且還覺得可以。

若是得到過, 哪裡還甘願隨隨便便就將自己得到的再去丟掉呢?

他們算計天,算計地, 將自己也算計進去。

然而著世上,情之一字是最最算不得的。

孟曉妮曾經以為自己身為一名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阿修羅, 絲毫不需要去算計。她自冥河中來,順應天道而生, 順應天道造就了六道之一,創建了傳說中的阿修羅一族。

多了不得的成就啊。

要不是女媧在前先成聖人,後土在後化為輪回都無法成聖,孟曉妮又自地府中誕生, 潛藏在地府裡頭,指不定她就也是一個聖人功德的存在。

世事無常。

孟曉妮撿到了一隻小鳳凰。

隨後她希望這隻小鳳凰, 能健康平安長大。

她又發現了自己種族注定滅亡的結局。

再不算計, 她所擁有的, 即便沒有抓緊在手裡的東西,都會一一失去。

她哪裡能舍得呢?

這小鳳凰,從當年被她撿到,就用那種懵懂的求生渴望看著她, 到後來一心依賴。隨著時間流逝, 那眼內的情緒, 一天比一天亮眼, 到如今,甚至甘願替她抗下天塌地崩。

他從一隻醜不拉幾的小鳳凰,長成了一隻燃燒火焰能映一片天的大鳳凰。

從“我想活著”,到“我願意為你去死”。

孟曉妮心軟得一塌糊塗。

她望著鬼鳳:“不至於。”

有她在,他們不至於淪落到那麼悲慘的境地。

孟曉妮轉了身子,拉著鬼鳳的手:“走了,都到神農架來玩了,就好好玩。”

鬼鳳悶不吭聲,任由孟曉妮拉著他走。

神農架到底多是自然風光。

美到無話可說。

山水天各一色,誰都無法壓過誰。天地用處的絢麗工筆,是以孟曉妮那種淺薄的文學功底,無法描繪出來的。

孟曉妮和鬼鳳從人流中走出,漸漸走向了人跡罕見處。

“晚上就隨便住一住。”

以天為被,以地為鋪。看太陽東升西落,看夜間鬥轉星移。這是他們這種不用顧忌蚊蟲蛇蟻,不用顧忌野獸飛禽的存在,才可以不做任何準備並考慮乾的事情。

孟曉妮將鬼鳳往偏僻地方帶,帶著帶著,就直接到了距離第二天不遠處的一個山上。

自上而下,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湖泊。

湖泊景致美到如同虛假的照片,湖上有飛禽滑過捕魚,周邊有成片的樹林。

冬季的這兒,色彩沒春夏那麼漂亮,然而依舊有一種驚心動魄的美。

孟曉妮指了一棵看著比較粗壯的樹:“你喜歡這棵樹麼?”

鬼鳳自下而上看起了麵前的這棵蒼天大樹。

這棵樹長的並不是非常規矩。

大約是命途多舛,外加上足夠幸運,這樹長得非常適合造窩。

它在不知道長到多少年的時候,被雷狠烈劈了一道,硬生生給劈成了兩半,結果一道雷沒有劈死它,甚至沒讓它因雷劈而被燒光,反而有了一個新的造型。

它身軀的兩半由於空間足夠,糾纏在一起又肆意生長,搞七搞八後,還有點地府火山口那梧桐樹的影子。

差彆還是有的。

梧桐樹是孟曉妮親手打造,能遮風擋雨,還有一點阿修羅專有的藝術審美。

阿修羅一族善戰歸善戰,但誰讓女子都長得漂亮呢?

他們天生就對美醜有所了解。

而麵前的這棵樹,雷劈之後,長得還是有點歪的,它糾纏出的不是一個空心洞,而是一個含有一個空心的樹椅子,中途彎曲打折的那種。

真不知道是不是除了被雷劈,它還遭遇了諸如野獸撞擊這種事情。

當然,不管是年歲還是大小,這棵樹和梧桐樹相比,更不可同日而約。

樹上有鳥巢已經霸占了窩。

窩裡頭沒有鳥蛋也沒有小鳥。

這倒是有點點奇怪。

鬼鳳對這棵樹沒什麼大的喜好,也說不上不喜歡:“還成。”

孟曉妮點頭,還成就是不討厭:“那將就一晚上,明天晚上,我們去神農頂附近看看。到時候再建一批好看的屋子。”

鬼鳳:“嗯。”

他微微一頓,再度開口:“這兒的屋子,我來建。”

孟曉妮看向鬼鳳。

鬼鳳看著樹的神情,有點認真。

孟曉妮笑了笑:“好啊。那我去采蘑菇,晚上我做一個蘑菇鍋,隨便煮點吃。”

鬼鳳應聲。

孟曉妮和鬼鳳當即分開行動。

神農架這兒物產豐富,蘑菇這種存在簡直是太好找了。幾乎可以說是,但凡土壤稍微有點帶潮濕的角落,幾乎都能夠挖掘出一大片的菇。

有的菇能吃,有的菇不能吃。

色彩越是豐富的,越是不能吃。

在野外求生的常識便是:好看漂亮還能存活的,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在野外,漂亮的東西,要麼有毒,要麼很凶殘。

這是生物繁衍自然發展,為了適應生存而必然有的趨勢。

孟曉妮挑菇的時候,當然選擇的全是看起來實在不怎麼好看的白色或者灰色的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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