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林二妮的記憶和書中的描寫,林曼知道這裡跟她所處現實的六五年曆史相似,距離三年大災荒剛過去兩三年,家家戶戶依舊提心吊膽的勒緊褲腰帶努力多存糧,生怕再來個三年災荒。
六七十年代是動蕩的年代,林曼怎麼也想不到,學姐的話成了真,她真的來體會艱苦的日子了。
如今糧食產量不高,村民們還是以粗糧為主食,還有更多的人為了飽肚子,稀湯寡水的往下灌,一走路肚子裡的水直晃蕩。
林曼在看到張秀梅端進來的飯之前就做好了心裡準備,快餓瘋的她壓根沒有挑剔的想法,不過碗裡盛的東西還挺出乎她意料的。
一碗滿滿的雜糧稀飯,有紅薯塊有玉米碴,還挺稠,另一隻碗裡裝著大半碗嫩黃色的雞蛋羹,上麵還滴了一滴香油。
燉雞蛋的雞蛋香味混著香油的味道撲鼻而來,林曼嘴裡的口水快速分泌,眼睛忍不住亮了起來。
張秀梅敲雞蛋的時候本來還有些肉疼,但看在以後的回報上就忍下了心疼,她把碗遞給林曼,溫聲道:“快吃吧,你看你瘦的,我看了都心疼,嬸子說到做到,以後一定拿你當親閨女疼,二妮就放心住下來吧。”
若不是看過,林曼估計真就信了她這話,但書裡原主被活活餓死的下場她可不敢忘,不過當下還是就順著張秀梅的心思,適時的漏出了感動的神色。
“唔,好吃,謝謝嬸子,我,我在家都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燉雞蛋……”滑嫩的雞蛋羹入口,林曼差點流下感動的淚水,成功的騙過了張秀梅。
唔,真的太好吃了,再來十碗她也吃的下去,胃都餓痙攣了。
張秀梅滿意的笑笑,“慢慢吃,你放心,以後嬸子還給你燉雞蛋吃。”
一碗燉雞蛋,一碗雜糧稀飯,林曼全都吃完了,雜糧稀飯她吃著不太習慣,但她現在的身體是習慣的,林曼也很快就適應了,總之,能填飽肚子才是王道。
等她吃完,張秀梅收了碗出去,讓她躺著再多休息一會兒。
林曼也沒跟她客氣,靠著床頭閉上眼睛又捋了捋思緒,直到坐不住了才下床在屋裡轉了一圈。
她記得這好像是張秀梅小兒子的屋,男主陸建明在陸家是沒有自己的房間的,原書裡林二妮也是在這個房間裡住,直到被趕去老房子。
林曼瞄到床尾放的小包袱,這是林二妮從林家帶來的,她打開看了下。
裡麵隻有兩身補丁摞補丁的單衣單褲,還有一個灰藍色的破襖子,除此之外,連根針都沒有。
林曼忍不住想歎氣,這林家也真是絕了,收了張秀梅五十塊的彩禮錢,結果就這麼把閨女打發了,簡直比後媽還後媽。
“怎麼起來了?不是讓你多睡會兒嗎?”張秀梅坐在屋簷下剝苞穀棒子,聽到開門聲就一臉關心的抬頭看了過來。
林曼虛虛笑了下,扶著門站那道:“我覺得好點了,想出來看看。”
說著,林曼默默打量起了陸家,泥土拉的院牆,院子倒是挺大的,正對著大門的方向一排五間闊氣的磚瓦房,院子右邊還有兩間土坯房,一間廚房,一間放雜物。
堂屋門口的牆上黏了一塊玻璃鏡碎片,旁邊掛了把木梳子,坑坑窪窪的牆縫裡塞了幾團頭發。
林曼走過去照了照鏡子,她有心理準備,但視線一對上鏡子裡的人就還是忍不住抽了口氣,倒也不是說有多醜,就,跟她以前比變化太多了。
皮膚就是這個時期的特色,黑黃皮,一臉的菜色,又由於林二妮身體不好,唇色泛白,瞧著就不大精神的樣子,林曼湊近了仔細觀察原主的五官,慢慢發現,林二妮跟自己原來的樣子有那麼幾分相似,底子不錯,好好養絕對差不了。
有了這個認知,林曼的心情終於好了點,她比原主也沒大多少,二十來歲的姑娘誰不愛美。
林曼對著鏡子順了順頭發,重新打散編了辮子,摸著手下枯燥的發絲,打算有機會就剪了它,她現在可沒多少營養勻出來養頭發。
陸家有男主陸建明這個當兵的每月寄錢貼補,比大部分村裡人過的都不錯,瞧這屋簷底下掛的一溜黃澄澄的苞穀棒子就知道了。
但林曼現在這具身體急缺營養,光靠粗糧可補不了多少,林曼盤算著,默默把目光移到了起身去喂雞的張秀梅身上。
正在拌麩皮的張秀梅後背一涼,看著麵前幾隻被她精心伺候的肥母雞,總覺得有人在惦記她的雞。
“嬸子,家裡其他人呢?”林曼轉了轉視線,發現隻有張秀梅一個人在家。
“你叔你哥他們去整自留地,你兩個嫂子在後山挖野菜,還有你那兩個小侄子,估摸著不知道又跑哪兒瘋玩去了。”張秀梅喂完雞又坐回去,看著林曼調笑道:“二妮你現在也算嫁進陸家了,趕明兒等建明回來你倆圓了房,就能改口了。”
林曼猝不及防的被這打趣嚇到,差點忘了自己原先打的什麼主意,“咳,嬸子,我,我想出去走走,我去找嫂子她們。”
明白是一回事,可真讓她一個連戀愛都沒談過的人突然代入已婚人士的心情,原諒她是真的做不到啊,更何況原主這情況壓根也算不上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