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重喪(2 / 2)

尋屍人 娘子 3138 字 4個月前

“所以,許多地方的人,老人將死之時,其兒孫會請懂行的來給“看死”,看看在這一日死了會不會犯重,如果犯重,兒孫就會為老人家“吊命”,就是用參湯等貴重藥材,為老人延續一兩天壽命,從而躲過重喪日。”

“可有句俗話說的好,閻王叫人三更死,誰能留人到五更?有些人家即便看了死,吊了命,還是躲不過犯重,那在死者出殯的時候,就不能按照正常的儀式來了,就要舉行特殊的喪儀,在咱們這邊,犯了重喪的人,一般都會在死的那天夜裡,三更蓋棺,抬至郊外搭個棚子放著,喪家不能穿麻戴孝,不能哭,要等七日後,才呼號奔告親朋,然後再補喪禮,其間還需請道士作法。”

“這是普通的犯重,可還有一種重喪,叫凶重,意思是,死者是凶死在重喪日的,凶死者心有不甘,又犯重,所以會在三個月之內帶家人下去,至於帶幾個,也沒個定數,或許是一兩個,也或許是一大家,這種凶重破起來特彆的麻煩,需要一個“應死”之人,而當年,我兒子就成了那個應死人,如果沒有你二叔,我兒子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死了。”

說起陳年舊事,老羊倌又搓了一根煙,一邊抽,一邊跟我講起了當年的事情。

許是人老了活多,許是他一個人寂寞久了,就想說說話兒,他說的很詳細,先說了他家以前的情況作為鋪墊,說他父母早亡,從小以放羊為生,可家財萬掛,帶毛的不算,家畜家禽那些東西,雖然繁殖的快,卻也可能在一夜之間遇到瘟疫、偷盜等意外就沒了,所以從古至今,也沒見放羊發財的,總之,他一個人的日子一直過的緊巴巴的,又因為家中無人給張羅,一直到了四十歲,才好歹取了個有些殘疾的媳婦兒。

可好日子過了沒兩年,媳婦就在生下兒子後死了,從那以後,他一個人帶著孩子,放著羊,日子過得可想而知。

不過日子雖然苦,有了兒子的老羊倌,也相對有了奔頭,就想著好生放羊,平平安安的把兒子拉扯大,供他上學,給他娶上房媳婦,可不想,在他兒子七歲那年,出了事兒。

那時候,村子裡有一戶劉姓人家,父母育有二子二女,老人也都健在,大女兒出嫁到了鄰村,兩個兒子眼見著長大,小女兒乖巧懂事,挺紅火的一家子。

在我們這裡,但凡有能力的人家,都會在家中男孩十六七歲的時候,張羅著給他們蓋新房子,將來好討媳婦兒,劉家也不例外,又因為兩個男孩上下差兩歲,兩口房子便一塊兒起來了。

可不知怎麼回事,自打劉家那個房子蓋好後,家中就開始不斷的出事,先是他出了嫁的大女兒,在婆家受氣回了娘家,她娘嘮叨了她兩句,她一時想不開,就在娘家上吊自殺了。”

因為婚後沒有孩子,又是死在娘家,婆家那邊不讓回去下葬。

本來我們這邊,沒有子嗣的女人,死了就是不能入祖墳的,娘家這邊也說不出啥,可已經嫁出去了閨女,在娘家這邊也不能入祖墳,無奈之下,隻得把大女兒葬在了亂葬崗。

葬下閨女後,當娘的一直為這事耿耿於懷,認為是自己說多了話,害死了閨女,結果沒出仨月,也在悔恨中投井自儘了。

母親與女兒的死,這樣看起來並沒什麼邪乎,可不想,母親死後沒出倆月,他家大兒子也死了,這次死的可是真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