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也不遲的。”
真一樓看著他們互動,從心歡喜。隻有和自己愛的人在一起,眼底才會有星星,他希望百草詩的眼中總是有星星。
穿行途中,百草詩還看到了不少老朋友,包括金絲猴、大熊貓和她救過的那隻林麝。
林麝很通人性,主動帶他們去穀內建築——石墓。百草詩不會承認,她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
到了墓中,軍醫們被安排了外層的住處,而百草詩和贏哲栩親自去探穀底。
經過那個螺旋似的樓梯時,贏哲栩也脫口讚道:“藥王穀千百年傳承,單這巧奪天工的匠造,就已名不虛傳。”
百草詩與他十指相扣,步步相隨,“我第一次來也是同樣的心情。人處於某種環境或空間,會忍不住屏息靜望。”
這是敬畏,對傳承的敬畏和尊重。
極至龐大的恐龍骨架,通天一般立在眼前,贏哲栩仰望出神,久久不語。
半天,他才開口:“這就是……傳說中的龍嗎?《爾雅翼》中寫,龍角似鹿、頭似駝、眼似兔、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為鱗蟲之長,可呼風喚雨。可這與古籍中所述的完全不同。”
百草詩對古代瑞獸的認知,全部來自《山海經》,可那是存在於人們想象中的龍。
“羽寶,我們眼前的是恐龍,是真實存在於時間長河的,隻不過某些原因,它們滅亡了。”百草詩輕輕地說。
嬴哲栩帶著探究的眼神看她,握著她的手更緊,他莫名有些恐懼,對未知的恐懼。“詩詩,你怎麼知道?我自詡博聞,可你知道得,許多我都不知道,你就像……經曆了許久世代的智者。”
百草詩想說,因為她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啊。“羽寶,現在我們要做出決定,將哪塊骨頭選作金瘡藥的原料。”
嬴哲栩繞著龍骨走來走去,臉上都是不舍。“詩詩,它太美了。我甚至覺得,我們應該把它原原本本地搬出去,放在……對,放在中醫藥大學的圖書館。讓大家知道,在相當久遠的過去,有過這樣的一種生物,它是真正的萬獸霸主。”
崇拜、激昂的情緒,充斥在胸腔,百草詩為自家相公的卓越眼光而讚歎。最早建立博物館的人,大概也是懷著這樣的心情吧。“羽寶,等戰爭結束了,我們在炎京、在宛州建自然博物館,就收藏如龍骨這般珍貴的藏品,好不好?”
嬴哲栩笑著說好。
經過百般思索後,兩個人定下來,取恐龍的前爪作為藥用。
這是因為,它的爪子本就是對稱生長的,人們可以通過剩下的那個前爪,推測原本的模樣。
將化石一一分解,裝好帶到外麵,由軍醫在穀內,按照百草詩提供的改良方劑,緊鑼密鼓進行煉製,三天後,第一批金瘡藥已經製成。
分彆前,嬴哲栩對百草詩道:“我此次回邊境,馬不停蹄,對你來說太辛苦了。這個季節雲昭風景最好,我讓利劍平跟著保護,同時你督促鐵嵐歆出兵,一舉拿下贏哲明的小朝廷。我懷疑,贏哲明背後有人指點。”
戰爭總是慘烈的,傷亡也是在所難免的。他不想讓她看到他負傷或者其他。
百草詩是不舍與嬴哲栩分開的,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數了。可是她不敢說,也不知道怎麼說。“羽寶,答應我,一定要平安。”
“會的,龍運與朕同在。”
自此,百草詩和嬴哲栩兵分兩路,一個北上向北齊,一個南下向雲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