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倩在附近一家小飯店找了一個幫廚的工作,一個月三百五十塊錢。
雖然不多,但是一天三餐都在小飯店吃,住在張師傅家裡也不要付房租。
這些錢,她就可以全部攢下了。
她不出去玩,也不買新衣服,在飯店乾了半年,萬倩攢下了兩千五百塊錢。
看著這些錢,萬倩激動的流下了眼淚。
“萬倩,你終於能賺錢養活自己了。”
一張張毛票就是最好的證明。
萬倩看著自己不再細嫩的手,心裡卻是那麼的高興。
她想賺更多的錢,然後拿回去給小寶治病。
小寶畢竟是她親生的,即便對孫寶沒有感情,可兒子跟她是心連著心的。
想到自己衝動之下丟下兒子跟著人私奔,萬倩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她從前也是一個乖巧懂事的女孩。
她為了弟弟能結婚,不惜和沒有感情的孫寶結婚。
她從不愛慕虛榮,隻是她怎麼就變成被人恥笑的女人了呢?
或許是因為錢被偷的緣故?
那是到帝都一年多,萬倩省吃儉用攢了五千塊錢卻被偷了。
當時的萬倩完全傻掉了。
她沒有存銀行,錢就放在家裡,平時她不在家房門都會上鎖。
警察來的時候,看到房門沒有撬的痕跡,但是後窗是開著的。
警察判斷小偷是從後窗進來的,敲開了櫃子拿走了錢。
這裡是城郊,住的人都比較雜,大多都是外地人,流動性大。
很多人沒有在當地登記,居委會也沒有這些人的信息。
經過走訪,也沒有排查到可疑人員。
警察將重點放在了排查周邊村鎮的那些無業遊民身上。
有前科的人都查了,但是都沒有證據證明是他們乾的。
警察又判斷可能是流竄犯乾的,得手後就跑了,這就不好找了。
案子此後就擱置了,後來萬倩也不抱希望了,丟了隻能自認倒黴了。
這些錢可是她辛苦攢下的,
丟錢的事對萬倩造成很大的打擊,整日的憂愁,身體不如以前了,又因為感冒,她一下病了。
飯店的活乾不了,隻有辭職了。
當時病的很嚴重,都無法起床了,還是張師傅看她可憐,帶她去醫院看病。
張師傅拿錢給她看病,等到萬倩好了的時候,真的不知道怎麼感謝張師傅了。
張師傅說萬倩跟他的女兒一邊大,隻是他女兒像她這麼大的時候,出車禍不再了。
說起女兒,張師傅的眼淚就下來了。
女兒不再了,他和妻子的世界也坍塌了。
好在還有一個兒子?他們挺過來那段最艱難的日子。
隻是好景不長?他妻子又癱瘓了?兒子結婚後就跟兒媳婦出去打工,這一走就是五年。
萬倩看張師傅是個好人,也是可憐,就想繼續住在張師傅家裡?但是她不能白住房子?她要付房租。
張師傅說啥不要,主要還是說她對他老板照顧的好?他心裡感激她。
萬倩說照顧大娘時,他也給錢了,他並不虧欠她的。
相反是萬倩虧欠張師傅的。
因為在萬倩遇到困難的時候?一直是張師傅幫她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