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隨份賀禮就是了
董事長60多歲,像大多數大人物一樣,樣貌堂堂,說話和藹可親。
他聽完了張凡的敘述之後,遺憾地道:“張先生,我已經完全明白發生了什麼。但是,所發生的這一切,都在我們銀行的業務範圍之外,我真是無能為力。”
“業務之外?”
“是的。張先生想一想,我們這個存單是無記名,那麼它的意思就是見存單我們就付款,與存單的持有人無關。前天,琴女士和分行行長兩人持單來取款,我們當然要付款。”
“不對,”張凡聲音有些壓抑不住,“你們知道存單的持有者是我張凡。”
“你說得有道理,不過,琴女士是你的經紀人,她代你取款,並沒有什麼不可能,我們即使有疑問,也無法拒絕。更何況,我們當時沒有一點疑問,當的時情況是一切順理成章,琴女士說你頭疼發作,要她代
你來取款。”
董事長說著,雙手一攤,做出西方人慣有的無奈姿態。
“那麼,這兩人去哪裡了?”
“對此,我們無可奉告。”
“分行行長是你們的部門經理啊!而且這次騙款是在他的協助之下才完成的,作為你們的工作人員,他的行為應該屬於職業犯罪,你們銀行應該負主要責任。”
“張先生,”董事長一笑,“你等一下,我取樣東西給你看…”
說著,從椅子上站起來,走到身後一排書櫃前,找了一下,從一隻文件夾裡取出兩張紙,滿麵笑容,走到張凡麵前,把兩張紙放下,輕輕攤開,聲音仍然是那麼和藹可親,“張先生,分行行長的辭職申請在五天前被董事會批準,他已經在三天前辦理完了辭職手續,也就是說,前天發生的取款行為,是他的個人行為,與我們銀行無關。”
張凡看了一下那兩張紙。
一張是分行行長辭職申請,一張是董事會批準書。
“關於他辭職的具體詳細文件和證明,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們可以進一步全部提供給你,以證明我們銀行與他涉嫌犯罪無關。”
張凡有些蒙。
感覺自己好傻,人家好精明,自己完完全全被行長和琴女士牽著鼻子走,人家暗中已經做好了一切準備,做得天衣無縫,方方麵麵全都照顧到了,唯有坑了我一人!
下麵一步,就是…隻能求助於領事館了。
下午,張凡在領事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去警察局報案。
警長非常客氣、非常耐心地聽完了張凡的案情描述之後,便吩咐手下人進行了初步調查。
半個小時後,初步調查結果出來了:琴女士和分行行長沒有在歐盟國家裡的任何一家酒店登記入住。
也就是說,兩人失蹤了。
“當然了,如果他們利用假ID入住的話,我們無可奈何。”警長補充道。
這樣說來,這個案子是就此沒戲了?
那麼,這六億米元轉到了哪個賬戶上?
是否可以通過銀行把它扣下來?
領事館工作人員和警長都搖頭:端土銀行如果可以這樣做,那麼世界上那些神秘大亨就不可能在端土銀行存款了。
張凡靜靜地回到酒店。
在床上躺了半天。
心裡無數次想象著抓住琴女士和行長時怎麼處置!
被玩弄的侮辱,令人胸口發堵。
“叮令令…”
門鈴聲大作。
誰呀?
趕在這個時候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