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七章
沈黎點點頭, 退縮的看著顧行川, 還以為顧行川要笑話他, 不太好意思的說:“我小時候一直想學,學了幾次學不會……”
顧行川心頭像被什麼東西猛的一擊,定定的看著沈黎,半響說不出話。
他的腦子裡不斷回放著第一次見到“沈黎”的畫麵, 如同不知疲倦的電影膠片。
那時他剛過完十五歲生日,從曼哈頓的上東區的大豪宅被顧紹元丟到帝都的四四方方的小院子, 陪著他重病的爺爺度過餘生, 代替忙碌的顧紹元儘孝。
顧行川一生下來,除了每年過年見一次爺爺,平時話都說不上,更彆提有多深厚的感情, 他從爺爺家裡出來,無精打采的靠在車後座, 透過車窗百無聊賴看著帝都陌生的街道。
隻要一想到沒有電腦、沒有遊戲機、沒有哥們陪著一起打球,對於一個十五歲的顧行川來說簡直就是地獄,沒有比這更糟糕的時刻了。
他的心情灰暗,無比的壓抑, 覺得世界似乎沒有了陽光,就是在這一刻,一輛單車逆著光馳聘,風吹起少年白色襯衣的衣擺,露出半截雪白削瘦的腰, 衣擺隨風翻飛,露出的腰部皮膚在陽光下像是撒了一層淺金,擦肩而過的瞬間,少年的影子在車窗上晃動,如同浮光綠影的美麗。
顧行川眼睛沒有離開過少年的身影,隱約看見少年的襯衣上彆著的金屬名牌寫著“沈黎”。
怦然心動。
他的心口發熱,因為陌生環境帶來的沮喪一散而空,心情如同頭頂燦爛的太陽,非常期待接下來的生活。
後來顧行川在學校見到沈黎,作為一個omega,沈黎的長相符合他的審美,而且沈黎還有很多人喜歡,他乾脆利落的把沈黎定為了初戀對象。
儘管那個時候他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喜歡,但這不重要,他從小到大什麼都是最好的,上最好的學校,開最好的車,住最大的房子,初戀就該和最漂亮的omega談戀愛。
所以他順勢而為的追求沈黎,順理成章的以為沈黎會同意,誰知道半路冒出一個程咬金,同班的書呆子居然也追沈黎?
顧行川看宋儀什麼地方都不順眼,就這樣的,配和他當情敵?
於是,他有事沒事給宋儀找茬,體育課打球時故意打偏,惡劣的砸在宋儀身上,頤氣指使的讓宋儀撿球,誰知道一回頭下節課要用的課本被502粘住了。
他傲慢無禮,氣焰囂張這麼多年,頭一回遇見敢還手的,而且這個人還是自己的情敵,隻想著一定要打敗這個人,讓宋儀心服口服,想儘法子捉弄宋儀,看見宋儀生氣,他就開心。
可是現在,他喜歡的人根本不是沈黎,從一開始就錯了,他到底喜歡的是誰?
沈黎似乎感覺到了不對勁,有些害怕,從來沒有顧行川見過這樣的眼神,像是風雨欲來的黑暗。
“嘭”的一聲巨響。
顧行川的單車倒在地上,瞥一眼沈黎,“你跟我過來。”
沈黎猶豫一下,籌措著,小步跟了上去。
宋儀眯了眯眼睛,有些無奈,大少爺的脾氣要知道這事,指不定氣成什麼樣。
顧行川帶著沈黎從到一輛車的後麵,隱蔽在人群之後。
沈黎擦擦額頭上的汗珠,仿佛擔憂的問道:“行川,你還好吧?”
顧行川深呼吸一口氣,平複起伏的胸口,集中精神看著沈黎,“201x年的10月5日,是誰戴了你的銘牌?”
沈黎愣了一下,不知道為什麼問這個,側過頭想了想,“太久了,我不記得了。”
下一秒,他的脖子被強硬的扼住,像鐵鉗一樣掐著他,一把摜在了車門上,沈黎顧不得背部劇痛,大口喘息著,掙紮著想要推開,但絲毫撼動不了顧行川的力氣。
“仔細想想,彆說不記得。”顧行川低聲警告。
沈黎嘴唇抖了抖,費力的思考著,半響,他咳嗽幾聲問道:“201x年的10月5日?”
“是。”
沈黎眼神有些奇怪,像是疑惑亦或像恐懼,“我記得那天,因為學校有一個活動,之前考上一流大學的學長返校做勵誌演講,老師選了我當會場誌願者的一員,但是那天我身體不舒服,拜托了一個追我的人,代替我去當誌願者。”
他說完之後,明顯感覺到了顧行川的變化,掐在他脖子的手臂肌肉繃緊,搭在動脈上的指腹共振一樣顫栗著。
他們兩個都心知肚明,沈黎的追求者中,能代替他去當誌願者的隻有個人。
顧行川顫聲的確認,“是宋儀?”
沈黎沐浴在他森然的視線裡,艱難的點了點頭,“是他。”
顧行川抽回了手,緊緊握成了拳頭垂在身體兩側,用力到青筋暴起,非常猙獰,許久又慢慢的鬆開,他抬起一隻手臂像懼光一樣遮住了眼睛,心裡久久不能平靜。
原來他在九年前就喜歡上宋儀了。
原來一開始就錯了,一些想不明白的事情一下想通了,如同電閃雷鳴,心裡每一處都是雪亮的。
他恨不得扇自己兩個耳光,心裡都是宋儀少年時期的臉,冷嘲熱諷的,談笑自若的,怒形於色的,半眯著眼睛清冷的看著他的,每一個都印象深刻,他懊惱為什麼早點沒有發現,又惱怒自己連喜歡誰都搞不懂,白白耽誤了九年的時間。
青春最殘忍和最美妙是同一件事,那就是不能重來。
沈黎大口的呼吸著自由的空氣,再抬頭發覺顧行川看自己的眼神變了,如同看陌生人似的,淡漠厭惡,覺得好像說錯了話,卻又不知的錯在什麼地方。
尖利的咻咻的口哨聲響起,參加單車環遊沙漠的選手排成了一陣排,陽光暴曬,路邊擠滿了觀看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