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羅芙馨簽合同(1 / 2)

其實最穩妥的辦法應該是用她自個的身份去簽合同,等三年後可以選購商鋪了,再把商鋪寫大姐的名下。畢竟用羅芙蓉的名義簽合同,將來跟華國偉離婚的時候,這就是個麻煩。

但問題是她今年才十六歲,還沒有身份證。如今可不是往後,小寶寶一出生,辦戶口的時候就直接給身份證號。有了身份證號,就能買房子辦房產證,根本不管你是幾歲。

好在這事隻有她和柏文強知道,隻要瞞著華家人,問題也不大。畢竟,不管是她還是大姐,沒人相信她們能拿得出五萬塊錢去投資。

一大早,柏文強就到市高中來接她。

幸不辱命,順利完成任務,他也跟著長籲一口氣。

這錢籌得可不容易,先頭的三萬塊到的蠻痛快,後頭的兩萬塊卻把他折騰成了叫花子。好這一個個,拿布的時候把他當柏老板,柏大哥。等他去要錢了,他們倒成了大爺,要他跟孫子似的求爺爺告奶奶,又是撒潑又是耍橫,這才討了來。人人都到賣布老板掙錢快,卻不知這連環賬是真要命。看似賺了錢,可拿不到手,還是白搭。

要賬這回事,再過三十年也是難事,就是羅芙馨也沒啥好主意。

銷售經理早就等著他這個大客戶,見他還帶了個小姑娘來,以為是家裡的親戚,也沒在意。

這是羅芙馨確實不好出麵,就全由柏文強代表。

彼時不比往後,拿著彆人的身份證來簽合同,那是萬萬不能。除非你出示當事人簽名的授權書,否則就必須是當事人出麵。有些嚴謹的單位,連授權都不接受,哪怕當事人是躺急救室裡掛著氧氣瓶當真起不來,那也寧可他們拿著合同過去簽,總之是必須當事人親自在場。

好在八十年代末還沒這些講究。

銷售經理自然好奇這羅芙蓉跟他什麼關係,柏文強就說是遠房親戚,家裡也是做賣布生意的。這是人家的私房錢,所以不好自己露麵,才托他來辦。

還指了指身邊的羅芙馨。

“喏,她就是代她姐來看的。”

“哦,明白了,明白了。”銷售經理恍然大悟,敢情這小跟班還是個小監工。

當下又當著羅芙馨的麵,把合同大致說了一遍。

說實話,這合同粗糙的很,要是三十年後,打官司可有的扯皮。可這畢竟是八十年代末,強求不得。好在她最看重的優先選購商鋪,投資本金加利息可以直接轉購買款並享受優惠價,這兩條都明明白白寫了。這就夠了。

簽字也由她來簽,但寫的是羅芙蓉的名字。

合同一式兩份,簽好了銷售經理讓他們在裝修考究的會議室稍等,他拿到財務科去蓋公章。臨走之前,還特地從會議室的小冰箱裡取了兩瓶冰鎮可樂殷勤的招待他們。

“這是美國汽水,可口可樂,可好喝了。”做成了生意才招待貴客用的高檔飲料呢。

“喲,還真是好東西。福星,快嘗嘗。要當心,美國汽水可比咋們的衝多了,慢點喝。”柏文強趕緊拿過來開了瓶,遞給羅芙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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