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再進派出所(2 / 2)

可等人警察同誌進來,他就跟霜打了的茄子似得,頓時就蔫了。

乾部窗口人少,警察同誌一眼就看到他,朝他過來。

他心裡發虛,想跑,可又明白自己跑不了,也不能跑。隻好硬生生的挺著,小腿肚卻止不住的打顫,整個人都哆嗦起來。

警察同誌一左一右包抄住他。

“是華國偉同誌吧。今天上午,林國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動交代了案情。他說了不少關於你的事,所以我們想請你過去,說明一下情況。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好,好,我一定配合,一定配合。”喘著氣點頭,他絲毫不敢辯解,當場就低著頭跟人走。

食堂裡的人看到警察來找他,隻覺得奇怪,見警察和他都客客氣氣的,好聲好語的說話,就沒人往那方麵去想。

這也是他不敢跟警察鬨的緣故。這要鬨起來,說出些不好聽的話,那他平日裡做的牌子就可到了。鬨大了,連飯碗都得保不住。

人家警察已經給了他麵子,隻說是配合調查。可他心裡明白,林國富既然自首了,那就不會放過自

己。不但不會放過,隻怕還會咬的更狠,這樣才好把罪都推到他頭上。

這個可惡的臭苦力,怎麼就不乖乖跑路去,非得要自首,真是害人精。

他還在心裡埋怨林國富,也不想想,人林國富是被誰給害的?叫人背著黑鍋跑路,還不給人弄個介紹信什麼的,怎麼跑?事到如今,他還一點沒覺得自己有問題,反正出了事都是彆人的錯。

說到底,就是壞,自私自利,無情無義。

到了派出所,餓著肚子接受問話。這要是葛立軍故意的,吃飽喝好的再審,那對方就能以逸待勞,有的是力氣跟他們耗。就得餓著,這才遭罪,想回去吃飯,那就得把事情都交代清楚。

可華國偉也不是省油的燈。周連富是沒死,隻斷了腿,而且還給接上了,等養好了傷,又是個囫圇人。可事情不會因為他沒死就變得簡單,這個故意殺人的罪名,他可是一點都沾不得。就是連交通肇事,也不能沾。

他是國家乾部,是吃皇糧的,連生活作風都不能有問題,更何況犯罪記錄。

再說了,周連富到省城醫院治腿,那花錢可海了去。這要是讓他賠錢,把他賣了也賠不起。

可恨這個林國富,當時怎麼就沒把羅家父女兩個都撞死?瞧給他惹得這麻煩,真是太煩人了。

最可恨的還是羅家人,跗骨之蛆,無恥之徒。怎麼就非得扒拉著他不放,一個死不肯離婚,逼著他下狠手。一個跟瘋狗似的咬著他不放,到處敗壞他的名聲。

真希望那天是羅芙蓉和羅芙馨兩個在路上就好,一並軋過去,能省不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