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寫借條(1 / 2)

等他離了婚,再和劉豔豔正式登記,成為劉家鐵錚錚的女婿,升官發財之後,再來收拾羅家人也不遲。

還做他的春秋大夢呢!

他一咬牙,一跺腳。

“我寫,我給你寫還不成。”

聽他肯寫了,羅芙馨又把紙筆拿出來,又取出一張悔過書的照片給他做範例。

看到這張照片,華國偉就跟知道她是早有準備,連照片都洗了兩份,他撕了沒用,她手裡有底片,想要多少就能洗多少。

認識到自己的掙紮毫無用處,他也就老實起來。

於是就著路燈,墊著羅芙馨的課本,他照著劉豔豔寫過的樣式,也寫了一份他自個的悔過書。

華國偉倒是想照抄,可羅芙馨不依。格式要按照劉豔豔的格式寫,可內容要比劉豔豔的更多。畢竟劉豔豔是第三者,屬於外部矛盾。他和大姐是正式夫妻,內部矛盾。

內賊比外賊更可惡,他要交代坦白的,可沒那麼簡單。

不僅要把出軌的事寫下來,還要把欺負老婆,虐待孩子,重男輕女,不負責任的細節都寫得清楚明白,一絲一毫都不許漏下!

寫著寫著華國偉自己都覺得驚訝,原來他做過這麼多壞事。可做了這麼多,也沒把羅芙蓉和孩子弄死,他可真是沒用透了。

瞧瞧,死到臨頭還想著害人呢!這人啊,沒救了。

魏冉也感到震驚。他知道華國偉不是好人,可萬沒想到他能壞到如此地步。一個人怎麼能這麼無恥,這麼卑鄙,這麼狼心狗肺?簡直不可思議。他哪裡還有半點人性,簡直比畜生都不如。畢竟畜生傷人,可不傷害自己的孩子和家人呀。

難怪有個詞叫“禽獸不如”,說的就是這種人渣。

一五一十都寫好了,羅芙馨又仔仔細細的檢查了一遍,這才叫華國偉簽名。劉豔豔是隻簽名,他可不夠,還要押著按手印,丁點也不給他抵賴的機會。

這個社會對女人太苛刻了。男人可以出軌,隻要給錢,社會就覺得他還是負責人的好男人。女人要是敢指責,就會被責怪不懂事,破壞家庭穩定。哪怕不給錢,男人在外麵浪夠了,轉身回家,就會被人稱讚是浪子回頭金不換,仿佛曾經的錯誤就此一筆勾銷,從未存在。女人要是敢埋怨,要離婚,依然要被社會指責不懂事,破壞家庭。男人打老婆,社會不會說女人無辜,隻會責怪她不懂事。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她要是個好女人,男人怎麼會打她呢?一定是她做的不好,才會挨打。

總之,女人要當受害者,要博得社會的同情和幫助,她就必須是個完美的好人。這個社會會對她挑三揀四,吹毛求疵。隻要找到一丁點的瑕疵,那她所遭受的一切苦難和冤屈,都成了活該,不值得任何同情和幫助。

然而即便是完美受害者,社會也依然會指責女人的不是,說什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就是這樣苛刻無理的氛圍,才導致許多女人在遭受另一半背叛和暴力時,寧願選擇默默忍耐,也不敢提出離婚。

因為離婚的女人在社會上是三等公民,到處被人看不起,受到各種歧視。

可她們明明是受害者,結果卻飽受汙名。多麼可氣,多麼可恨,多麼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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