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拐賣團夥(1 / 2)

不,劉家人不是缺心眼,而是有把柄落在華國偉手裡。也是,再怎麼著華國偉也當了劉家大半年的“東床快婿”,知道一些劉家見不得人的事也很正常。

不行,不能讓華國偉這麼便宜的脫罪。她心裡暗暗想著。

“葛所長,就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葛立軍摸了摸下巴。

“小福星啊,叔叔我倚老賣老,說句心裡話。這事啊,你逼得太急也沒啥好處。你們心裡恨這個姓華的,我理解。你放心,我聽說這案子直接上了市中院,落在了高法官手裡。她可是個秉公執法的鐵娘子,一定不會輕饒了這個華國偉。”

高法官經辦,倒是個好消息。

“至於故意殺人什麼的,沒用上也不是什麼壞事。這說到底,華國偉終究跟你姐有過關係。正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真把人定個死罪,你們臉麵上也不好看。這個過失傷人就挺好,你們家趕緊跟著提民事訴訟,也要叫他賠錢。畢竟,他想爭取寬大,就得求你們受害者和家屬的諒解。你們就捏著諒解書,狠狠敲他一筆,也不枉你爹和你姐吃這場苦!”

葛立軍這番話,羅芙蓉聽了覺得挺有道理。這過失傷人是個什麼罪名,她不懂,但她懂故意殺人,那是死罪。

她心裡也恨華國偉,恨不得他被定死罪挨槍子。可又想到他是囡囡的親爹,心裡又猶豫。華國偉的死活她不關心,可囡囡要是長大了,知道自己的親爹是個“槍斃鬼”,還是被親媽給定的死罪,會不會責怪她?

這奇怪的想法,說到底還是因為她沒有完全擺脫“傳統思維”,還是把血緣關係看得比法律更重。

這在國內是個根深蒂固的頑疾,就算是三十年後也這樣的思想和作風也屢見不鮮。譬如那些虐待孩子致死的惡毒父母,法律往往不會判他們死刑,經常是關上幾年就放出來了。皆因法律關係一旦遇上血緣關係,家庭關係,就變了味。從刑事案件變成了家務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死人都不算什麼。

而社會往往還覺得這樣挺正常,畢竟“法外有情”,死的傷的都是一家人,一家人總好商量。

其實全是狗屁!敢情家人打了殺了跟外人不一樣?哪裡不一樣,不都是兩個胳膊兩條腿,有血有肉的大活人麼。怎麼就不一樣了?

可國內就是這個態度,家庭為重。哪怕是前夫前妻前女友前男友,隻要扯上“家務事”,就開始和稀泥。

羅芙馨算是聽明白了,敢情葛立軍也覺得這案子就這樣了解沒問題。也是,橫豎又沒出人命,而且她爹的腿都保住了,憑什麼非要置人於死地呢?這不是為難警察,為難政府?

可她不甘心!過失傷人才判幾年?這要是華國偉再撈個減刑,四舍五入過個年就能出來。有什麼意義?到時候他在來騷擾大姐,騷擾她家裡人,怎麼辦?

她板著臉,越想越氣。旁邊羅芙蓉輕輕扯她衣袖,提周芙秀。她這才想起,自己和大姐過來是為了周芙秀的事。

隻好長籲一口氣,調整了一下情緒,先把華國偉撇到一邊。

“其實這趟來除了了解一下華國偉的案子進展,還有彆的事要跟你彙報一下。”

“哦,什麼事?”

“葛所長,是這麼個事情…”她簡明扼要的把周芙秀失蹤的情況說明了一下,著重在年初去人才市場和後來周芙秀獨自進城從此失蹤這兩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