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都跟我爸離婚了,而且不打算再回國,她都不管我了,我這不就是沒有媽媽了麼。”
“你怎麼知道她不管你了?你又沒親自問過她。”
這話讓鄭美麗愣一下。
“我……我怎麼問她?”
“打電話啊。打越洋電話,這不就是花錢的事。咱又不是花不起這錢。對不對。”
聽了這話,她就不哭了,站起身扁著嘴,用手背擦了擦眼淚。
“那,那我不知道她的電話號碼,怎麼辦?”
“你不是說看到你媽媽寄給你爸的信了麼,還有那份律師信。律師信上肯定有律師的電話,打電話問律師呀。”
“人家會告訴我嗎?”
“當然會。你是你媽媽的親閨女,這是你的權力。就算他不肯告訴你電話號碼,那咱們不還有你媽媽寫給你爸的信,信上有地址呀,你還可以寫信過去,問一問你媽媽。這事吧,我覺得你不能自己一個人瞎捉摸,你得問一問你媽媽,聽聽她是怎麼說的。就算這事到最後是真的,那你媽媽也得給你哥說法不是。有個說法,總比你瞎猜要強的多。”小福星給她分析。
“對,羅芙馨說的很對。你瞧你,看了封信就胡思亂想,自己嚇自己。咱們又不是花不起那錢,咱們打電話,寫信,方法多得是。咱們先問個清楚再說,免得冤枉了好人。”柏麗娜也在旁邊幫腔。
“嗯,那你們可得陪著我。我一個人,心裡害怕。”
她先前就是慌了神,現在知道該怎麼辦了,心裡有了底,情緒就漸漸穩定下來。
“那行,那個信還在你家裡嗎?”羅芙馨又問。
“就在我這兒。”鄭美麗轉身從沙發上把自己背的雙肩包拿起,從包裡掏出兩封信。
一封是手寫信,顯然是鄭媽媽寫給鄭爸爸的。另一份是打印體,自然就是律師信。
羅芙馨是做外貿的,英文還可以,就先簡單看了看那封律師信。
信裡好多專業名詞,她也不是看得很懂,但大致意思還是能拚出來。意思是鄭媽媽委托了這家律師行的律師,向鄭爸爸鄭重提出離婚請求。隨信還附上了一張離婚協議,也是英文的,用打自己打的。底下鄭媽媽已經簽了字,還寫了日期,是半年前。
這張離婚協議她也不大看得明白,掃了一眼就放下。
再拿起鄭媽媽手寫的信,扭頭問鄭美麗。
“這信,我能看嗎?”
鄭美麗點點頭。
“你看吧,看完了再給我分析分析。我現在腦子全亂了,越想越亂。”
經過她同意,羅芙馨這才拆開信仔仔細細看了。
幸而這是一封中文信,隻要是識字的中國人都能看得懂。
信的內容也很簡單,基本上就是一份離婚協議書,隻不過是中文版的。依照鄭媽媽的意思,她是覺得夫妻長期兩地分居,感情已經單薄,不適宜在一起共同生活。而且她已經在美國完成了學業,也找到了工作,正在準備申請綠卡,將來也打算留在美國,不回來了。
所以按照她的意思,她是不希望耽誤了鄭爸爸,這才提出離婚。
國內的一切她都留給鄭爸爸,包括鄭美麗。因為在她寄出這份離婚信的時候,鄭美麗已經年滿十八歲,所以也不存在監護權和撫養費的問題。但她在信裡表示,願意每年寄一千美金回國,由她承擔女兒上大學的費用。
另外,如果鄭美麗學業優秀,有出國留學的意願,她也願意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幫助。包括為鄭美麗聯係學校,安排住宿,甚至也幫鄭美麗拿美國綠卡,當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