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章:正式開戰(2 / 2)

可這裡是城市,城裡人都講法律。法律規定女兒跟兒子一樣,都有繼承權。那麼鄉下那一套就不靈光了。

宋梅也知道,現在周連貴的房子不但都是丁家人住著,彆說房子,就連房本她也拿不到。不過沒關係,她谘詢過律師了的,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提前通知一聲,也是律師建議的,這叫“告知義務”,先禮後兵。

她已經“禮數”到了,丁家人既然不識好歹,敬酒不吃,那就隻好吃罰酒了,接下來就是“正式開戰”。

於是她就以周菁菁的名義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法院進行判決。

現在法院把傳票送達,看到傳票上鮮紅的法院印章,丁家人才知道事情嚴重了。趕緊找人看這傳票,這麼一看,氣的是火冒三丈。

原來宋梅在訴狀裡要求法院把周連貴的全部財產都判給周菁菁,理由有兩點。第一點就是周菁菁是周連貴的親生女兒,有出生證明和獨生子女證等等合法文件證明。第二點是另外兩個繼承人,一個丁萌萌謀害虐待被繼承人,應當剝奪繼承權,一個周福寶太年幼,沒有民事行為能力。

綜上所述,就應該是已經成年的周菁菁合法繼承父親的全部財產。

宋梅甚至還在訴狀裡表示,因為丁萌萌被關押即將判刑,作為同父異母的姐姐,周菁菁請求取得周福寶的代理監護權,好在之後履行姐姐的義務,扶養照顧這位弟弟。

沒想到宋梅不止要爭遺產,甚至還要搶走福寶,丁老娘哪裡肯依。莫說孩她娘不依,就是她這個當外婆的也不能依。

宋梅娘倆跟丁萌萌那可是有仇的,孩子要是落到這娘倆手裡,那還能有好?

這法院怎麼這麼不講道理?孩子跟親娘不是天經地義嗎?怎麼能去跟八竿子打不著的姐姐。

嘴裡咒罵法院不公,可她一個鄉下老婆子懂什麼,她連法院的傳票都看不懂,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

丁家人也急了,不過不是著急福寶這小崽子歸誰,而是著急周連貴的房子和財產歸誰。這要是房子歸了彆人,那他們豈不就占不到便宜了?

要知道丁萌萌坐牢是鐵板丁丁,這城裡的大房子可不就沒人住了。誰管著福寶這小崽子,就能在城裡住新房,吃香喝辣過好日子。

可現在好了,法院突然來告訴他們,這房子要歸周連貴的前妻和女兒。

這可不就是狗嘴裡奪食,能不著急麼。

可這幫子酒囊飯袋除了喊兩句打打殺殺的屁話,正經主意是一個都沒有。眼瞅著開庭的日子就在眼前,丁家人沒得辦法,隻好托律師去告訴丁萌萌,讓她出個主意。

畢竟,丁萌萌算是家裡最有頭腦也最有出息的。

丁萌萌還在看守所裡等著家裡人救她,缺不了外頭就傳來這樣驚悚的消息,嚇得她是又氣又怕,怎麼也不敢相信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