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 第七個發明(7)(1 / 2)

第49章

阿卡姆瘋人院。

[嘻嘻,不殺我?那你想做什麼呢?]小醜興奮地笑著開口,沒有聲音,隻有口型。

“我來代替神賜予你神罰!”雷蒙冷冷道,看著小醜的眼神就像在看一隻臭蟲。

[嘻嘻嘻哈哈哈,有趣,真有趣!麵具加緊身衣,嘻嘻,你是新的超級英雄還是新的超級惡棍?或者說,你是新的超級瘋子,我的同類?]

回答他的是,雷蒙一拳擊碎了小醜的小巴。

[咦,“水膜”是單向保護?我無法傷害彆人,彆人可以傷害我?嘻嘻,克拉克小可愛果然比我想像的有趣,真是黑透了~。]

小醜將嘴角的血跡抹在臉上,讓原本就猙獰的笑容更加猙獰可怕。

從小醜口型中看到“克拉克”,雷蒙眼神一利,一拳砸塌了小醜的鼻梁,又一腳踹飛小醜,踹斷了小醜的幾根肋骨。

雷蒙知道水膜的作用,並不是簡單的單向保護。他不殺小醜不僅是因為病毒,還因為克拉克為了防止小醜病毒的傳播,設計的水膜有基本生命體征維護功能,以確保小醜不會死。

所以,他尊重神使大人的選擇,不殺小醜,但他會讓傷害了神使大人的小醜生不如死!

[嘻嘻,你究竟是誰?我總要知道是誰在跟我玩遊戲呀~!]

小醜吐出一口血,感興趣地看著雷蒙,臉上始終掛著笑。

雷蒙不想跟他廢話,折斷了他的手臂。

[嘻,彆不理我嘛,這樣多無趣,不告訴我你是誰,告訴我你信仰的神是誰也行呀?……還是不理我?嘻嘻嘻,難道你的神上不了台麵?三流神?]見雷蒙始終不理他,善於抓住他人弱點的小醜挑釁道。

雷蒙被激怒了,一拳打掉了小醜的幾顆牙:“閉嘴!我的神,神聖美麗,偉大寬容,是真善美的化身,是宇宙的奇跡!作為神仆,我願意為神獻出一切!”

在他眼中,神使大人就等於神!神使大人便是神在人間的化身!

小醜又吐出一口血,他看著雷蒙身上自己的血跡,笑得癲狂。

[嘻嘻嘻,神仆?你的代號真不好聽,血色神仆更適合你!]

看著對方仿佛野獸的眼眸,小醜的眼神很亮:

[嘻嘻嘻,我們是一類人,內心滿滿都是渴望鮮血、渴望傷害他人的瘋狂因子,隻是我傷害的是普通人,你傷害的是我喲!嘻嘻,你是屬於黑暗的,不要抵抗你的本性,接受他,不要再被所謂的神束縛,解開心靈的枷鎖,徹底獲得自由……]

知道小醜在用語言蠱惑、動搖自己,雷蒙又折斷對方的雙腿作為回答,但小醜似乎感覺不到疼痛,每一次受傷都笑得更加瘋狂,這也讓雷蒙越發憤怒。

[嘻嘻,你的神知不知道你已經瘋了?]小醜熱切地看著雷蒙,仿佛在看自己的同類。

“閉嘴!我很冷靜,你的蠱惑對我沒用,我絕不會背叛神!”雷蒙的眼神堅決冷酷又掩藏著濃鬱的

黑:“我是神的仆人、神的戰士,我對神有著最堅定最熾熱的信仰和愛!”

小醜仿佛聽到什麼好笑的事,再次狂笑起來:

[嘻嘻嘻哈哈哈,信仰和愛?那才是最瘋狂的東西!嘻嘻嘻,真期待你以後會為了你的神做出什麼瘋狂的事!]

“嗬嗬,不管我會做什麼,你都看不到了,你就像一灘爛泥一樣在這裡慢慢腐朽吧。”說著雷蒙折斷小醜的脊柱,讓他以後都隻當個癱瘓。

[嘻嘻,乾的不錯,同類~!]滿身滿臉血的小醜,眼神卻格外亮,他直直地看著雷蒙,讓參與過多場戰爭的雷蒙都不由得心中一寒。

小醜果然如神使大人說的那樣,是世上最瘋狂最詭異的生物!

雷蒙嫌惡地擦掉身上屬於小醜的血液,在小醜的笑聲中離開了。

……

雷蒙走後,小醜閉上眼,等待酒神因子治愈自己……

突然,他睜開眼睛,歇斯底裡地狂笑起來。

小醜發現自己的自愈性沒了,也就是說酒神因子離開了他這個宿主,也就是說……

嘻嘻嘻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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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神因子,一種神秘的液態金屬,其實是來自地獄的詛咒之泉,是讓人瘋狂、墮落的本源!

忍者大師雷霄奧古的拉薩路之池就是劣質版酒神因子。泡拉薩路之池雖然可以治愈傷病、長生不老,但沒有足夠意誌力的人會陷入瘋狂,甚至死亡。雷霄奧古扛住了,漫畫裡的二桶雖然沒瘋卻被憤怒和偏執支配,用了很久才走出來,而更多的人都因承受不住而瘋了、死了……

貓頭鷹法庭也用劣質版酒神因子與琥珀金混合來長期保存利爪,所以利爪的精神狀態都不怎麼正常。

而小醜身上的酒神因子是最純淨的酒神因子,酒神因子偏好黑暗瘋狂的宿主,所以選擇了小醜,而酒神因子又讓小醜更加瘋狂,而世界毀滅級的小醜病毒就是在酒神因子的不斷激發下產生的。

酒神因子和小醜病毒不同。

小醜病毒,酒神因子寄宿小醜後產生的個體化瘋狂病毒。死後感染,感染者直接小醜化。

酒神因子,寄宿宿主,潛移默化讓宿主陷入瘋狂,不同個體產生不同的個性化瘋狂。

如:雷霄奧古被增強了控製欲和征服欲,二桶則被增強了憤怒和偏執,雷蒙應該被增強了神使控克拉克控吧……

宿主意誌越堅定,酒神因子影響越小,反之就會迷失本性,徹底陷入瘋狂。

同時,酒神因子無法用任何手段觀測,隻有在宿主瀕死、重傷時才會啟動,在治愈宿主的同時進一步讓宿主的精神更加瘋狂、靈魂更加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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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獨自在哥譚行走的雷蒙,不自覺地露出了一個古怪的笑容,看起來邪惡又瘋狂。

那個笑容轉瞬即逝,連他自己都沒有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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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兩個小時前,哥譚某個酒吧。

克</拉克和布魯斯坐在有些陳舊的吧台上,看著樂隊激情四射的演出。

最終,布魯斯還是聽了阿福的建議,問了克拉克想去哪裡。

克拉克自然說客隨主便,布魯斯卻堅持讓克拉克選,二人反複推脫了幾次,克拉克一急,直接脫口而出:“酒吧!哥譚最具特色的酒吧!”

於是,他們就來到了這裡。

“這家酒吧不錯,你怎麼發現的?”克拉克舉杯敬布魯斯。

布魯斯笑了笑:“秘密~!”

作為蝙蝠俠,他有時需要在哥譚底層臥底,以便獲取各種信息。而這裡,就是他在偽裝成小混混“火柴.馬龍”時發現的。

這間酒吧雖然不是很高檔奢華,但在哥譚平民中的名氣很高,無論是氛圍、食物、美酒,還是樂隊駐唱,都很完美。

由於二人都是上流名人,所以他們來著前,都做了小小的偽裝——

二人換上了水管工的衣服,一紅一藍的牛仔背帶褲,頭發故意揉成了一團草,臉上抹灰,嘴巴上貼著兩撇八字胡,很像現實版的超級瑪麗兄弟。

二人裝扮完看到對方的形象時,都沒忍住笑了好久。

二人到酒吧後,點了這裡最有名卻很便宜的自釀酒,又點了幾份小零食,便一邊喝酒一邊看樂隊演出。

突然,克拉克攬著布魯斯的肩膀,十分社會人地笑了:“很好,布魯斯,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兄弟了!”

“咳咳咳。”布魯斯被嗆到了:“咳咳,你說什麼?”

說實話,布魯斯被仿佛換了一個人的克拉克嚇到了,但更多的卻是驚奇。

他很好奇克拉克為什麼會有這一麵,一個人的過去決定性格,而克拉克現在表現的一麵,完全不符合他過去的經曆。難道他也和自己一樣在四處流浪過?不,克拉克的過去清晰明了,並沒有缺失的一塊兒……

克拉克還在向布魯斯訴說自己的觀點:“之前我們見過幾麵,還算談得來,那時你隻能算我的普通朋友。我同意去你家做客,說明你成了我的好朋友。但隻一起逛過吧喝過酒(打過架),我們才算是兄弟!”

說完,克拉克把一杯酒塞進布魯斯手裡,用自己的酒杯碰了一下。

“來,乾!為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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