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9 四起案件(一更)(1 / 2)

龍飛鳳仵 莫風流 5883 字 9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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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查的一共是四起案件。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去年六月初八,死者被人用磚頭擊打後腦後暈厥,隨後被人用刀從胸腔到小腹剖開,腸子被掏出在體外。

死者被發現的地點是在一條死胡同裡,早上由隔壁的倒恭桶的婦人發現。

地點和死者家相隔一條胡同。

經查問,死者何四,五十二歲,是一位帶徒弟的木匠,在劉記家私做大師傅,案發的前一夜和兩個徒弟喝酒過宵禁,拒絕了兩個徒弟相送後,自己跌跌撞撞回家。

兩個徒弟住在鋪子裡,鋪子裡還有另外兩位學徒,四個人一間房,可以彼此作時間證人。

死者喪偶後未娶,長子和次子都成家了,還有兩個孫子和一個孫女,鄰居說一家人雖住在一起,但沒有聽到過他們吵架和不和睦。

案發當夜兩個兒子沒有察覺異常,案發地的兩家住戶也沒有聽到任何打鬥和呼救的聲音。

關於驗屍,仵作記錄死亡原因是失血過多。

以上,是這個案子所有的記錄,沒有任何進展,除了一塊牆磚,甚至連一枚帶血的腳印都沒有,倒是現場有不少野貓的血腳印。

宋元時從自己帶過來的箱子裡,拿了果脯花生擺在桌子上,接過宋寧看完的第一份卷宗。

“順天府是不是沒有仵作了?”

“應該有,穀幾當年把他師兄擠走了,現在他出事了,他師兄又回來了。”宋寧道。

宋元時頷首,凝眉道:“那這個驗屍,也太過於簡單了。”

“是很簡單,但也有可能真的什麼都沒有。”

宋元時搖了搖頭,單這樣看這個案子,確實非常的複雜。

“第二個。”宋寧把第二份卷宗給宋元時。

宋元時繼續看第二個卷宗。

第二起案件是八月初三,和前一個案件相隔了一個月二十五天。

死者女性,四十九歲,在自己家後院的被人殺害。後腦被鈍器擊打兩次,頭骨有明顯骨折。和前一個案件能一起被合並為連環殺人案的原因,是因為這一位死者的腹部也被人切開,掏開了腸子。

經調查,死者蘇呂氏,是街坊裡很有名的媒婆。

七八年來死者每夜醜時左右會起床上茅房。死者在案發的夜裡同樣的時間起夜去茅房,卻被凶手用在他家牆角堆著的一塊石頭擊打了後腦。

作案順序和第一起案件類似。

第三起案件與第二期案件,相差一個月十六天。

死者施釗偉,三十六歲,舉人,預備明年個春闈上考。

死者死於當日傍晚。據死者妻子所說,當日死者獨自一人從西南門出城,進西山光楓亭讀書,並沒有約其他人同往。

當天下午酉時左右,一位登山的老者下山時,看見幾隻野狗在風亭打架,他還聞到了血腥味,於是過去查看,發現了死者躺在亭子裡,上身衣服敞開,肚子被人剖開,腸子拖了一地,也或許是野狗拖的,並不能確定。

與前兩起案件相同,死者後腦也是先遭受鈍器擊打。

第四起案件是十二月十九,與第三期相隔整兩個月,死者名叫張武,是一名屠夫,專門從各地收豬,殺了以後,每天早上往城南的三個菜市的肉攤子上送。

死者死亡時間是寅時到卯時,被殺的地點的是西巷的菜市口,早上出攤賣菜的一位老伯發現死者躺在路邊。

肚子被切開,在他身邊,還有一頭白花花同樣被切開的豬。

由於發現後,人流迅速聚集,現場被徹底破壞,沒有留下任何線索。

宋寧放下卷宗,總結道:“四起案件殺人的順序和手法一模一樣,但相隔的時間和死者之間,看不出有什麼聯係。”

“困難的是,這四起案件隻有五個證據,一個是施釗偉被殺後在現場拓印的一份非常清晰的帶血右腳印,還有四個則是四塊殺人的磚,都是就地取材,沒有任何特彆的地方。”

“先去吃飯吧,順便走一趟順天府,可以和辦案的人聊一聊。”宋元時道。

宋寧放下卷宗,抖開官服看了看,和他的推官衣服沒什麼差彆,她和宋元時道:“這得上四品才有喜悅感。”

五品以上,官服是緋色的。

“快去吃飯吧,把肚子喂飽才能滿足你的這顆無底洞的腦子。”宋元時拉著她出去,隨手關了門,邊走邊道,“要不要請雷鬆一起去吃銅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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