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7 前無古人(三更)(2 / 2)

龍飛鳳仵 莫風流 6358 字 9個月前

“大人能否看在學生主動供出證物的份上,雖罰可不記過錄檔呢?”楊正和低聲道,“念在學生雖愚蠢,可是為了兄弟情的份上,隻求大人不錄檔。”

大周的考生,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檔案。

從秀才開始,都想要三代內身家清白方有資格考學為官。

宋寧看著他,他衝著宋寧磕頭:“學生求大人。”

“如果本官不同意,你就不拿證物了?”宋寧反問他。

楊正和搖頭:“學生還是會拿!”

“行吧,你拿吧。”宋寧道。

楊正和和家裡的婆子交代:“在茅房的橫梁上,你將箱子拿過來,鑰匙在我身上。”

婆子回去取箱子。

“是這樣。學生見過蘇青娘,當時她戴的就是這個耳環,她死後沒幾日我回到洛陽,並在竹屋內發現了這個耳環。”

楊正本繼續道:“廖苗氏的首飾,是我在我哥書房裡找到的。他的書房裡的書畫後有一個壁櫥,裡麵放著他的珍寶,前些日子我將這些東西拿出來,準備投案自首的。”

楊正和震驚地看著楊正本,指著他罵道:“楊正本,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麼?!”

“我知道我在做什麼。”楊正本看了他一眼,不再說話了。

在此刻以前,他一直認為,如果家裡留一個孩子,那一定是留哥哥。哥哥聰明能乾,而他什麼都不會。

可是現在他改變了觀點,至少,在做人行事上他比他哥哥好。

他沒有必要替哥哥去死!

也不想死的不清不白背負罵名,更想好好的清清白白地活著。

婆子回來了,扛著一個不算大的木頭巷子。

打開鎖,裡麵是果真是廖苗氏丟失首飾。

“沒有處理,是打算等錢少恩被斬首案子塵埃落定再拿出來處理?”宋寧拿著簪子,起身再一次看向楊正和,“你有一個好弟弟!”

楊正和冷嗤一聲,咬牙切齒地道:“是,我確實有一個好弟弟!”

“可惜,你不珍惜。”宋寧道,“你還有一個好妻子,你非但不珍惜還要致她於死地。”

“可惜了你的好家境,生來含著金湯匙,可你卻並不滿足。”

“可惜了你的這副好皮囊個,斬首的時候不知疤是不是也好看些。”

楊正和攥著拳頭反問道:“大人認定了能定罪?”

“不服去申訴,但依本官看,此案穩的很!”宋寧眯了眯眼,走到公案後拍了驚堂木。

“天權二十一年四月個,蘇青娘被殺一案,本官今日在此推翻原判,證王學柱清白無辜!”

人群傳來欣喜的喧嘩聲。

“在經由七個證人的證明下,理清了案發前一天以及當夜的嫌疑人楊正和的時間線,證明楊正的時間線和殺人時間完全吻合。在張村村民張鬆嶺的供詞中,案發早晨他親眼看到男子棄屍,並在其身後撿到銀簪一隻。”

“由竹林酒館的小廝證明,楊正和在林子走動,並在他指領下挖到死者蘇青娘生前所穿衣物。”

“其親弟楊正本在竹屋找到死者蘇青娘當日所佩戴的耳環一隻。”

“綜上,楊正和殺人嫌疑確定。”

“有關平元二年,廖苗氏被害案,經由六位證人證明,楊正和於當夜出現在廖家胡同口,並由其親弟楊正本提供,在他書房裡找到的死者當天失竊的首飾,核對後,確實是個死者所有。”

“經由比對現場被麵留下的腳印和楊正和一致。”

“經由凶手所穿鬥篷和目擊證人所看一致。”

“經由案發前一夜,曾有兩人見過穿同一件鬥篷的男子出入廖府。”

“可證,楊正和就是殺害廖苗氏的凶手!”

宋寧拍驚堂木的,大聲道:“按《周律刑律人命》楊正本謀害兩人性命,毒殺結發妻子未遂,並與人通奸等罪名,今判為斬立決!”

她話落,門口想起一片歡呼聲。

“你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宋寧望著楊正和道,“史上,大約不會再有哪個案子,有這個案子的證人多,涉及的人之廣。”

“也沒有全城人一起回憶推理的場麵了。”

楊正和怒道:“宋大人果然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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