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四章:李青華番外(一)(1 / 2)

;李青華這個名字,三個字,他有兩個不喜歡。

一個就是這個李姓,對他來說,這是個恥辱,是也野種。

華這個字,更是他小時候無儘的傷,那個不是他爸爸的爸爸,給他起了名字,缺沒有儘到做爸爸的義務。所以他也不喜歡華這個名字。

但這個名字一直伴隨著他二十多年。

當大學的時候,他選擇了港口,因為那邊有媽媽留個他的房子,還有媽媽一個人努力打拚的廠子,雖然拿廠子被那個可恨的人給賣了,但是他總想著那兩年和媽媽在一起的時光。

所以在上學的時候,他總會時不時的過去看看那邊的廠子,隻不過那個廠子已經不複當年的景象,現在蕭條的已經沒幾個人了。

大二的時候,廠子門口貼出了出售的字樣。當時他的第一念想就是買下來。隻是自己並沒有那麼多錢。

再三思量後,李青華準備把他媽媽給她留的那棟房子做抵押。抵押了兩百多萬。

廠子花了一百五十萬,剩下的錢,李青華在市場上弄了一批手套,找人重新包裝後,在那個暑假裡,他見了許多老外商人。最後,終於把這批貨給成功的出外了。

價格翻倍,所以,這次李青華掙了些錢。開學後,他半工半讀的倒騰了些食品,衣服,鞋子,港口這邊是個批發大城,來來往往的商人很多。

所以李青華也是聰明的,他倒騰的這些東西,大部分都賣給了那些圖便宜的商人。薄利多銷。就是這個理兒。

不過李青華畢竟涉事不深,也被騙過一

一兩次,沒有經曆就沒有成長,從那以後,他變得越來越精明,眼光越來越毒辣膽大。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