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 章(2 / 2)

周瑜攬住了他的肩,儘管也感覺自己有點搖搖欲墜的恍惚,但更為年長的謀士到底還是堅持住了,給了孫權一個肯定的答複。

【曹操第二次征討徐州,到底屠沒屠城呢?答案是肯定的。

連《三國誌》在《武帝紀》,這樣曹操作為傳主理應有所粉飾的內容中,對此舉的定義都是“所過多所殘戮”。

即便孫盛為他解釋了一句,主要屠殺的是陶謙的屬部,也可以從陳壽的態度中看出這個數目的巨大。

徐州雖然不至於被他這一趟下來完全搞到赤地千裡,在《荀彧傳》中尚且還能有“前討徐州,威罰實行,其子弟念父兄之恥,必人自為守,無降心,就能破之,尚不可有也”這樣的論述,證明徐州確實還有有生力量的存活。】

被熟悉的名字突然點到了心神,原本一直靜默聆聽著的曹操突然一愣。

他近來一直努力刻意忽視著的名字,舉棋不定,難以把握二人收場結局的名字。

……荀文若啊。

滿口存留著的,是五味雜陳的苦澀。

曾經哪怕他做了如此這般為後世人所不齒鄙夷的事情,卻依舊願意在他最艱難的時候陪伴在他的左右,為他的臂膀與股肱的。

他的子房啊。

但是越回憶往昔,他的神情就隻能越發的沉重,越感覺到有一種冥冥之中命運的決斷。

——他們真的還能在同一條道上走下去嗎?

【但是這段論述不過發生在二征徐州之後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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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下一代人與曹操之間的恩怨了。

當年徐州的腥風血雨就足以在字裡行間中得見。這場行動的複仇色彩也就更加明顯。

再加上“所過”的範圍,理當不止是從郯縣至襄賁。因為那樣的話,被殘害的應該隻會有襄賁城內的守軍,而不至於能讓徐州上下都徹底對曹操喪失幻想,堅決反抗。可能包括了前麵攻破的五座城池。】

“又何止是屬部呢?”

出身徐州琅琊的諸葛亮捏緊了手中曾被他放開的羽扇,一雙文人不算剛健有力的手,此刻卻青筋暴起,猙獰著彰顯了主人的痛苦。

徐州之事發生之時,尚且十三歲的他固然還能稱為一句稚齡,但已經是記事曉事的年紀了,自然難忘那訊息傳來之時,叔父臉上恍惚與愴然的神色。

縱然他當時跟著叔父身在荊州,但八歲之前在徐州的一幕幕回憶,也是他有時思念父母的慰藉。

可是一切過往能夠擁有的美好,全然毀滅在曹賊的舉動之下。

“那些臨時被陶謙征召,不得已被趕上戰場參與守城的百姓們,”曹操不是什麼好人,但陶謙也不值得他尊敬,所以他抬眼,平等地諷刺兩人:“本身與這件事又有什麼乾係嗎?”

“縱然他們為了守城儘心儘力,可是那不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小家而已。結果卻要被他曹賊苛責,默認為陶謙出力即為屬部,從而一並殘害。”

“這難道不是殘暴之舉嗎?與赤地千裡又有多大的區彆呢?”

字字尖銳而犀利,他感覺自己的喉口此刻,卻仿若不是自己正在言說一般,發燙、發熱,仿佛有無數的冤魂的忿怨,要借著他的口舌淋漓酣暢地宣泄出來。

諸葛亮咽了一口氣,在劉備擔憂地投來的眼睛中,望見了自己此刻蒙上了一層薄紅的臉龐,連帶著脖頸都有青筋鼓動著。

太沒有形象了,可是在這種情況麵前,他要如何沒心沒肺,才能保全住自己所謂文士的形象。

他朝主公搖了搖頭,示意著自己沒什麼大礙。沉默著稍許以平複心緒,他繼而開口,語氣緩慢而低沉:“建初中年,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宗章皇帝貰其死刑而降宥之。”

“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以為《輕侮法》。縱和帝之時,以異論紛紛,終廢止之,官吏量刑之時,亦往往寬宥其孝子孝女矣。”

所以曹操的行為過分嗎?他信誓旦旦的為父報仇,多少人因憤怒嗤之以鼻,又有多少人,因為事不關己而輕易認可,偏袒似的說上一句孝大於天?

諸葛亮斂著眼。

“但禍有罪首,曹操殺父之仇,罪歸陶謙。至於此,又何以用徐州上下之鮮血,成全他曹孟德一個人的孝子之心?”

一字一頓,一字一句,浸染滿的是當年徐州的血淚。

“——他若是執意堅持,那麼徐州子弟父兄之仇,又何嘗不是不報不可,不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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