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水啦!”
“犯人越獄啦!”
“殺人啦,那些殺人犯都瘋啦!”
夜瀾剛回到歸墟,還沒來得及養傷,就被一股巨力拉扯到一具身體裡。耳邊響起驚慌失措的喊聲,距離太遠,有些飄忽。
夜瀾搖搖晃晃的從地上爬起來,抽出肚子上的長刀,鮮血灑落一地。
呃…
夜瀾望著往下滴血的長刀默了默。她被人殺死了。
扔掉刀,捂著漸漸止住血流的肚子,一邊往外走,一邊思考現在的情況。
原主林朗,是個獄卒。她身高一米七八,比一般男兒還要高出半個頭,平時吃得又多,在家中是一大負擔。
在縣衙做捕頭的大哥看她嫁也嫁不出去,在家裡是個累贅。好在還有一把子力氣,乾脆湊了點錢給師爺,將她塞進縣衙,安排個活計。
縣衙招人公開公正,都是打擂台,贏了才可入職。
然林朗特殊。她是女兒身。雖然林家也不指
望她如尋常人家的女兒嫁個人家,相夫教子,但也沒開放到她與男人“摟摟抱抱”。
大哥林俊說了許多好話,還貢獻了一壇子酒,師爺方才將林朗安排進牢房,當個獄卒。
林朗性子木訥,不會說好聽話,因為女兒身的緣故,對同僚還頗為疏遠,因此十分不合群。
她安安分分當她的獄卒,從不與其他人同流合汙。但也因為她什麼都不貪,反倒讓一眾獄卒看她不順眼。
這次犯人逃獄,拿著武器亂砍,也沒人拉她一把,提醒一聲。
林朗十分正直的擋在前頭,結果身後眾人早就跑了。
那些犯人見前路隻有一個獄卒阻擋,不足為慮。他們人多勢眾,氣焰高漲,領頭之人為了立威,一刀戳進她肚子,領著眾人便往外衝去。
林朗不僅被捅了一刀,還被踩了幾腳。
夜瀾:“…”
難怪指骨斷了幾根。槽!好疼!
不對,這不是疼的問題,這是尊嚴的問題,她被人踩啊!
夜瀾氣勢洶洶,加快腳步來到門口,便看見牢門外麵火光衝天,喊殺聲,刀劍碰撞聲,不絕於耳。
夜瀾走近了,看見外頭亂成一團,地上躺了
一地屍體。有捕頭的,也有囚犯的。
前方還是一片混戰,夜瀾撿起地上不知是誰的佩刀,跑著向前,瞅準了囚犯,一刀一個,就跟切瓜一樣。
她這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氣勢,把那些沒了對手的捕頭都嚇住了。
這是哪裡跑出來的神人,武藝這麼厲害的嗎?
有了夜瀾的加入,眾捕頭的壓力瞬間小了很多,從一開始一人艱難對戰三四個囚犯,到後來的兩人圍攻一個囚犯。
縣衙的牢房關押著五十多個囚犯,他們有的是犯了殺人罪進來的,有的是強盜小偷之類,武力值不算弱。
突然五十多個人齊齊越獄,他們縣衙又走水,調走一半的人去救火,可想而知留在此處捉拿逃犯的人的壓力有多大。
當最後一個犯人倒到夜瀾刀下,還能站著的捕頭齊齊圍了上來,都想見識一下這個英勇神武的年輕人。
看她裝扮好像是獄卒,獄卒竟也這般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