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麼樣。
但是,如果有錢,在這個世道肯定會好過一點。
夜瀾舉起三根手指,道:“三個月。”
林俊在她的眼神裡看到了名為奸詐的東西。
趁火打劫?
不,他其實可以想其他理由的。
“沒事,你好好養傷吧,哥哥我走了。”還三個月,一個月說出來他都肉痛了。
誰讓他嘴快呢?
不過好在她沒有答應。
誰知林俊剛轉身,夜瀾便道:“成交。”
林俊:“…”
這種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感覺是怎麼回事?
林俊和林朗屬於公職人員,但因為都沒有成家,每個月的俸祿都會上交。
不過不管是林朗還是林俊,都會隻交固定的俸祿,對於多出來的獎勵金或者其他補貼,就是他們自己的零花私房了。
畢竟人在江湖,哪有不花錢的地方?總不能每次都伸手問爹娘要。雖然那錢本來就是他們的。
林俊每個月都會因為辦公能力出色而得到一次獎勵,雖然隻有一兩百枚銅板,可聊勝於無嘛!
而林朗,則是在牢房遇到前來探監的,多少會往他們身上塞點。
一開始林朗不要,林俊做過她的思想工作,後來她便也收了。
少的可能什麼都不送,或者一兩個銅板,大方的則是塞個銀裸子,二三兩重,但是這類的少,多的還是一兩個銅板的這種。
林朗就這麼一點一點的攢,夜瀾回去看了看,也有不少了,比起林俊那看得見的私房來說,她這已經是一筆巨款了。
縣衙裡需要人手,外頭也要,巡邏這種事不能落下。
夜瀾傷了手,但是腿還能動,師爺根據每個人的情況,重新做了安排。
像夜瀾這種還能走動的傷殘人士,就派出去巡邏。
畢竟這種巡邏就是例行公事,出去能吆喝嚇唬人就成。
林俊乾了一些活兒,又過來摸魚,就看見自家妹妹穿著捕頭的衣服,戴著佩刀,跟著另外三人,就要出去。
林俊一驚,三步並作兩步,上前將她拉去一旁,壓低了聲音道:“你瘋了?你怎麼穿成這樣?你要去哪兒?”
這時候,師爺走了過來,看見兩人不乾活兒,在那裡頭挨著頭,嘀嘀咕咕,好像在密謀什麼。頓時拉下臉來。
他走了過去,在他們身後狠狠“嗯”了一聲。
林俊嚇了一跳,回頭,見是師爺,忙拉住他,急道:“師爺,我弟弟穿錯衣服了,我這就讓她換回來!”
他說完拉起夜瀾就要走。
師爺伸手攔下他:“你慌慌張張做什麼?還怕我怪你不成?”
林俊當然慌啊,他怕穿幫!
到時候妹妹身份被發現,妹妹被壞了名聲,他會沒了前程,他們家人會受人指摘,從此一輩子被人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
一想到這個,他臉都白了。
師爺摸了摸那卷曲的山羊胡,一副“一切儘在我掌握之中”的表情:“放心吧,我不會怪你的。這身服飾是我讓她穿上的。”
林俊更驚訝了,急得舌頭都快打結:“她、她隻是、隻是個獄卒啊!”
師爺自信滿滿:“那是之前,以後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