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頓配合(求推薦收藏)(2 / 2)

歐羅巴影業的兩個人已經就座,阿爾曼進來後,也坐在了旁邊,萊曼、瑞恩則坐在他們對麵的沙發上。

“兩位先生,我和歐羅巴影業對貴方的作品《活埋》很感興趣,有意推向院線市場。”短發男繼續說道:“我們對這次的合作抱著極大的誠意,但具體的方式還需要我們雙方都達成共識,所以,你們心中的條件是什麼呢?”

這一招以退為進用的好啊,難怪你才是三人裡的老大。

但萊曼也不是吃素的,他直接開噴:“三位,我們這部電影總共花了100萬歐元製作,再加上後續的參加電影節,也是一筆不菲的開銷,投資人呢,需要看到收益,那回報率至少要比存進銀行高吧。而且,結合這兩天陸續有發行商約見,說明,很多人都對這部電影看好,我們不缺買家,但看在歐羅巴影業同屬於法國的情況下,我個人是願意交給貴公司發行的,所以,如果三位能開出300萬歐元購買,我覺得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能拿下這部電影。”

一大串分析的話語講完,讓萊曼都有些累了,不過,成效也不錯,對麵的三位已經陷入了思考當中。

“200萬歐元,這是我們的底線。”阿爾曼適時的解圍道。

萊曼故作掙紮的思考了一會,才開口說道:“也不是不行,但要從買斷,變為發行版權費外加一定的票房分紅。”

一般來說,像這種獨立電影,電影買手更傾向於買斷版權的合作方式,那樣的話,他們再怎麼運作,後續利潤都是他們的。而涉及分成也就意味著還要注意宣發成本方麵的事宜,一定程度上,沒有那麼的隨心所欲。

短發男嗬嗬的輕笑了兩聲,也沒有明確的拒絕,“一百萬歐元的版權費,然後百分之10的票房市場分紅,前提是這部電影的票房成績能夠超過6百萬歐元。”

真是一個老狐狸,萊曼心想,這個條件跟上個條件有什麼區彆嗎?,版權費減少100萬純打實的收益,才換來了百分之10的分紅,還不是總利潤計算下的分成,且有一個成績前提,不然無法生效。

“請恕我難以同意,你的條件太苛刻了。”

“那不好意思了,兩位,這就是我們能給出的條件。”

兩方人馬終究沒能達成共識,萊曼微笑著,客套了兩句,就帶著瑞恩離開了酒店。

歐羅巴影業的人也沒有出言挽留。

他們知道,剛才第二輪的報價著實有點自欺欺人的味道,但,他們本就沒想過要拿版權分成的事談條件,在他們心裡,肯定是想以買斷的方式完全收歸電影的發行版權。而且,報價底線也展示過了,接下來,萊曼去跟其他發行商談判,也能借機看看其他人的報價。他們心裡要做到有數。

《活埋》的發行權爭奪戰,才剛剛開始,不是嗎?

和歐羅巴影業的試探前後不過半個小時而已,但卻已經知道了對方的一些思路。

萊曼走在路上,十分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他也知道,剛剛雙方的不歡而散,也不過是第一輪博弈罷了。

每個人都在試圖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條件,這沒什麼好說的,一切都要看各自的本事才行。

而那一百萬的版權費,還加上那麼多條件,本就是要拒絕談判的意思。萊曼懂,所以他離開了。

一般來說,電影上映後創造的收益,將會很大程度的落入三方的口袋:院線方,發行方,製片方。

院線呢,總是會拿差不多的那部分,而剩下的,則是兩方的協議怎麼規定的了。

但不管怎麼說,也不可能開出百分之10的分紅這麼低的條件。

畢竟,再扣除各方麵稅收的收益浮動後,整體而言,院線方平均能拿走電影票房的百分之四十。

剩下的百分之60則由發行方、製作方瓜分,那麼這個裡麵的一般的情況下,按照國際發行通例,發行方的分紅會在百分之30到百分之40之間,其餘的則是製片方所得的。

其中,製片方的分紅還需要分成兩個部分,一份給製片公司自己,一份給包括導演、演員、編劇在內的劇組成員。

舉個例子,如果一部電影創造了100萬的收益,那麼院線方先拿走40萬,發行方拿走20萬,製片方拿走40萬並跟劇組成員瓜分。

當然,這些百分比都隻能說是大致水準,具體百分比還是會根據每個作品簽發協議的不同而發生變化。特彆是劇組方麵,采用一線明星演員的話,分紅比例肯定會被拉高,如果再加上史蒂文-斯皮爾伯格這樣的大導演,那麼僅僅是劇組要求的分成就可能高達百分之40,乃至純利潤的一半,如此一來,其餘三方的收入自然相對的就會做出調整。

剛才歐羅巴影業提出的那些,可就是明確的不想談分紅事宜了,也暗示了他們這方麵的態度。

不過,萊曼也無所謂,不要分紅,那麼買斷價格就一定要高,不然就給分紅。非常簡單的判斷題,兩個方麵的選擇,哪個更高選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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