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是1997年7月的一天,一個送貨員在密西根湖裡偶爾發現了一大團黑影迅速的遊動,後來才發覺這團黑影是一隻從未見過的奇怪生物。它長得像半魚半蛙,尖齒,有很強烈的攻擊性,使得沿湖兩岸的居民都遭受了空前的災難……
暖黃的燈光,寬敞的書房,萊曼思考片刻,繼續完善著劇本的設定。
這是萊曼的第八部電影,前麵嘗試了不少題材,而這次他又選定了一個新的方向。
怪物類型片。
從上世紀70年代斯皮爾伯格的《大白鯊》開始,怪物電影總是在不斷展現無與倫比的票房號召力。
而他的這部電影就是脫身於韓國的怪物類型標杆影片《漢江怪物》。
一部打破韓國最高票房記錄,觀看人次超過1301萬(06年韓國總人口也就4000多萬)的類型佳作。
而這部影片的合適之處在於投資不高,特效集中在cg怪物和沿途街道的數字繪景,更關鍵的是背景替換相對容易,拍攝風險小。
要知道原版在沒什麼宣傳,賣斷海外地區版權的情況下,都在美國上映期間創下了韓國電影在美播放的票房記錄。
至於裡麵所折射的河流汙染問題,美國五大湖也是很嚴重的……
因為早年化工廠不加處理的汙水排放,五大湖裡的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水生生態被破壞的非常嚴重,直到現在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劇組正好可以選定其中的密歇根湖作為影片的外景地點。
當然,影片要改動的地方不少,像裡麵的角色塑造,身份設定也全都有變,還增加了律師這一條線,引出當地的州政府故意為化工廠這種納稅大戶保駕護航,提高影片的戲劇衝突與深度。
反正,借助怪物抨擊一些社會問題,才是怪物電影票房保障的合適方向。
而這,幫助數字領域擴展業務隻是順手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畢竟原版的特效鏡頭其實還是有不少瑕疵的,原因就是資金沒給足,但換成萊曼的這部《湖中水怪》顯然不會出現這方麵的問題。他給的特效預算可比原版高出去幾倍,為的就是提升視覺享受空間,塑造的特效場麵更有質感。
劇本的大綱以及背景都設定一個框架之後,萊曼就立刻趕往螢火蟲影業,先把劇本交給編劇部門繼續編寫,然後才找來托馬斯。
這貨最近很閒,得多找點事給他乾。
嗯,擔任《湖中水怪》的聯合製片就不錯,先期籌備劇組拍攝團隊以及道具、服裝、場地之類的瑣事都可以交給他。
當然,聽到萊曼吩咐的任務,托馬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已經習慣了。
然後萊曼又去跟約瑟夫商談製作預算的事,他稍微計算了一下,拍完整部《湖中水怪》大致會是在4000萬到4500萬左右――原版才花了一千萬,這也是為什麼說裡麵的特效有些塑料味道,印象中,電影裡有段是火燒怪物,結果可能渲染不夠,直接穿鏡頭了,那火焰相當之假,而且怪物被燒的地方一點變化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