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那點分紅,分給溫子仁工作室,再還一千萬給古斯塔就沒了。
隨後就票房分賬問題,陸續磨蹭了一周多,最終螢火蟲影業隻收回4155萬,外加線下第二筆賬務還未收回,其利潤至少在2000萬左右。
而得到的,是債務全部還清。一身輕鬆。
......
兩天之後,也就是10月27號。
公司開始準備立項《穿著prada的惡魔》。
隨後在改編事宜上,勞倫果然不想讓外人插手,把雜誌主編的形象變得稍微正麵一點——一個時尚圈赫赫有名的女人,竟然容不下自己的下屬,這是搞笑嗎?
關係到劇本創作的邏輯與人物智商問題,甚至是電影的劇情質量,萊曼直接撇開勞倫,讓編輯部門借個殼子,重新**出一個比較合理的職場故事。
合約裡雖然寫有勞倫可以參與編劇,但並不代表著螢火蟲影業就不能改編,參與與決定權,那是兩碼事。
很快,勞倫就發現自己被騙了。
什麼福克斯,什麼螢火蟲,都是一丘之貉。
虧得自己被敷衍第一次之後,又上了當。
可吵鬨是沒用的,勞倫雖然被騙,但她不傻——傻子怎麼可能會用瑪麗蘇惡心自己的上司?而且全文都是隱射,沒一處指名道姓,卻偏偏讀者都知道寫的是安娜-溫圖爾。
最關鍵的是,安娜想讓法院出麵都不行,因為是虛構的。
當然,改編這種事,通常也不會讓作者本人滿意。
例如《阿甘正傳》的作者就公開大罵製片方,說是瞎改,卻也妨礙不到電影成為經典。
或者說,改編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再創作,那是蘊含個人不同的思想的。
就像勞倫喜歡貶低自己的上司,萊曼卻想把這個角色變成一個事業女強人,設定都完全不一樣。
作為一部主打女性市場的電影,原版的《prada》就很不錯,女主安妮-海瑟薇的種種造型甚至成為了那年的流行款。深受各種女孩追捧。
這電影也是主打時尚圈的那種氛圍,而不是什麼劇情,故事非常簡單,用“醜小鴨變成白天鵝”都能概括個大致。
最後,女主辭職,也是從心靈上變得“白天鵝”。
總而言之,角色美美的,穿搭夠時尚,這電影就初步成功了。
雖然簡單,但其實不算很容易。
會拍女人的導演,業內並不多,而萊曼自己是不打算拍這部作品的。
沒啥意思,也沒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