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翠雲沉默了下來,久久無言。
她的不說話,其實也是一種答案。
她是真的沒打算帶著常二妮一起去漠北。
甚至可以說,她就是為了躲開自己的二女兒,所以才不得不帶著小兒子,遠走漠北討生活的!
這些話,宋翠雲雖然沒有說出口,但常二妮自己其實也是心知肚明。
她看著母親和弟弟看向她時那畏畏縮縮的眼神,也顯然,她的母親和弟弟,心裡其實是怕她的。
以前的常二妮或許會很享受這種被彆人害怕的感覺,但現在,她卻隻感到了一種泡在冰水裡的刺骨寒冷。
曾經好好的一家人,哪怕日子過得苦些,卻也還是能過得下去。
可現在呢,愣是被她親手給拆了個乾淨!
爹被流放了,娘和弟弟現在要追著過去,家裡就隻剩下她一個人了……
不不不,至少趙誌恒還在,至少趙誌恒永遠也不可能離開得了她了!
常二妮陡然精神一振。
“你們要去可以,家裡的東西也隨便你們拿。”
常二妮定定的看著自己的母親道,“可若是你們走到半路上後悔了……”
“那就是我們命該如此,怨不得彆人!”宋翠雲斬釘截鐵的道。
這是她這輩子,信念最為堅定的一刻。
從前在娘家的時候,宋翠雲聽爹娘的。
嫁了人,她就聽丈夫的。
丈夫出了事,她就聽女兒的。
她從未自己真正的拿過一回主意。
而她生平第一次拿主意,竟然就是帶著年紀還小的兒子,遠走他鄉,永不後悔!
常二妮又沉默了。
“既然你都已經想好了,那就隨便你們!”
常二妮越過母親往前走去,頭也不回的道,“等你們出發那天,你們自個兒悄悄走了就是,也不用特地知會我!”
宋翠雲轉過身,看著女兒遠去的背影,驟然鼻頭一酸,眼淚差點兒就掉落了下來。
“娘。”
常大誌晃了晃母親的手,小聲的道,“我們真的不能吃二姐買的那塊肉嗎?”
宋翠雲摸摸兒子的腦袋,柔聲道:“大誌乖。你二姐手裡的肉,可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吃到的。你先忍一忍,等我們將來到了漠北,找到了你爹,你爹肯定能想法子給你弄來肉吃的。”
雖然宋翠雲曾經心裡也對丈夫頗多怨懟,但她不得不承認,丈夫的歪路子多,總有些門路能搞來一些好東西吃。
而且她也不願意丈夫在兒子心裡是個無能的罪人,所以在兒子麵前,她大多數時候都還是挺維護丈夫的。
“可要是我們找不到爹呢?”常大誌憂心忡忡的問道。
宋翠雲頓了頓,道:“那也沒事兒。無論如何,娘總是會想辦法養活你的。去了漠北,日子就是再差,想來也不會差過現在了。”
女兒已經是“瘋魔”了,那趙家母子倆也是一肚子壞水。
宋翠雲很擔心,兒子再跟他們住在一起,遲早會走上一條比丈夫還要更糟糕的路。
與其如此,她倒還不如搏一搏,說不定就能替兒子博出一條不一樣的路出來呢?!
常大誌也不喜歡家裡現在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