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凱的婚事最終確定下來了,米思翰的庶妹,雖說是庶出,可人家從小在嫡母身邊長大,跟嫡出哥哥感情很好,米思翰特特囑咐自己夫人給這個妹妹找個好婆家。和富察夫人後來又往來過幾次,瓜爾佳氏也見過小姑娘,長得明豔大方,更難得識字,她更加滿意了。原本他家對識字這事兒是可有可無的,可自從他家出了愛蘭珠這個知識分子之後,鈕鈷祿戴鵬一家便對讀書人充滿敬畏(這家人以為天下讀書人都這麼厲害......)。
愛蘭珠對富察寶珠映像卻是一般般,反正是個規規矩矩的封建社會小姑娘,可能是從小不是在自己親娘身邊生活的,行動之間總有一股小心翼翼的感覺,如今跟著兄嫂過活,對富察夫人言聽計從。念了幾本書,女則之類的,最擅長刺繡,她已經送了好幾個荷包給愛蘭珠了,繡的分外精致,當然,裡麵還混有一兩個根本不適合女孩兒用的荷包,給誰的大家心知肚明,這點讓愛蘭珠稍稍放心,若是讀書讀得連一點巧心思都沒有,再配上自己哥哥那榆木疙瘩,愛蘭珠簡直不敢想象這兩人以後得被人坑成什麼樣!
瓜爾佳氏看著自己這女兒對自己哥哥的婚事這般操心隻覺好笑,要他說,這媳婦她十分滿意,愛蘭珠年紀小,還看不出來,這個富察寶珠是個有手段的,要不一個庶女怎麼可能討得嫡母歡心養在身邊,怎麼能讓米思翰那樣的人真心疼愛,怎麼能裝的讓富察夫人以為把這小姑娘捏在手心裡?這樣的姑娘,心機手段有,知書達理,生的也不錯,會做人,除了出生有點小瑕疵,當她家的長媳太足夠了。將來她嫁進來,跟著愛蘭珠學兩年管家,正好愛蘭珠出嫁她也好接手,自己隻管當老封君去了~~
事實上,愛蘭珠和富察寶珠是兩種類型的女人,愛蘭珠聰明在軍國大事,是大智慧,而富察寶珠聰明在內宅人情上,是小智慧,但對於這個時代的女人而言,富察寶珠才是主流,這樣的聰明才是最合適的。
阿布凱收了兩次愛心小荷包,便像打了雞血一樣,到了休沐日騎著馬挎著弓,親自獵了兩頭大雁回來。瓜爾佳氏見了,少不得打趣了一頓,直臊的阿布凱提腳就要走。
愛蘭珠見了急忙拿出準備好的鑲紅寶石的鐲子,道:“哥哥,未來大嫂子給你繡了幾個荷包了,你竟沒個回禮,這大雁本是該給的,不算。我知道你肯定沒準備,呐,給你。”
“謝謝妹妹。”阿布凱憨憨的撓著後腦勺,隨手將鐲子往懷裡一塞,提著兩隻活大雁便往富察家去了。可能米思翰大人對阿布凱真的很滿意,在富察家那規矩嚴謹的府裡竟然還能讓他偶遇到富察寶珠!回來之後,便十分殷勤的跟愛蘭珠打聽富察寶珠的喜好,還親自去布置新房。
最終,兩家將兩人的婚期定在十月十五日,時間有點趕,主要是阿布凱年紀大了,瓜爾佳氏實在等不及了。好在,成親需要的東西,瓜爾佳氏早幾年前就準備好了,現在隻管用起來,富察家更是在女孩子年幼的時候便慢慢添加著未來的嫁妝,根本無需怎麼大采購,隻是寶珠繡嫁衣要辛苦些了。
半年時間一晃而過,阿布凱的一品侍衛做的穩穩當當,很得康熙信任。知道阿布凱十月十五日大婚,竟還賞賜了一些金花生,特特準了他十天的假。聽到阿布凱在康熙麵前如此有臉麵,富察夫人想了想,將嫁妝從四十九台變到了六十八台。生為一個庶女,這已經是十分豐厚的嫁妝了。富察寶珠對大嫂感激不儘,更引得富察夫人一股優越感。
大婚當日,天高日朗,阿布凱騎著高頭大馬,身後跟著一頂花轎,意氣風發的去接自己的新娘子去了。愛蘭珠陪著瓜爾佳氏和來觀禮的夫人們閒聊著,前麵有戴鵬和阿林山跟一群糙老爺們在拚酒,呼呼喝喝的。這天鈕鈷祿家熱鬨非凡,沾親帶故的都來了,就連阿靈阿都親自過來喝喜酒了。
“新娘子來了!”媒婆甩著紅帕子,一臉喜氣。
瓜爾佳氏和戴鵬早就坐在正房南麵的椅子上了,不大一會兒,便見到阿布凱拉著紅綢子,另一邊牽著富察寶珠,一身大紅的走進來。兩人等這一天等了好久,嘴巴壓根合不攏了,看著自己兒子拉著媳婦兒,隻覺無比舒暢。
三拜之後,新娘子被送進新房,新郎官則去和賓客們拚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