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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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為律師事務所官方微博一直會以幽默的筆觸發一些小事例,給普通群眾講解法律知識,還有專門提供谘詢的渠道。所以雖然之前有人惡意評論,但是還是有不少關注的人的,特彆是這次事情以後,關注的數量是蹭蹭蹭往上漲。所以,官微發的動態第一時間就被很多人看入眼裡。
很多人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點了進去瞧瞧,看了之後就算不太相信,至少氣焰也沒那麼囂張了。
之後王問君又發了一篇微博。
裡麵放出了她從小到大學獲得的獎項小到全國小學生奧數二等獎,大到大學裡橫掃的各項比賽。以全省第一,專業第一的成績考入財政法大學的法律專業。重點是從小到大那些比賽拿到的獎學金,足夠一個學生生活無憂的念完書了。
王問君還發了一篇長文,這是她第一次明明白白地講出了身上發生的事情。
周娟是我名義上的母親,她在生下我之後拋棄了我。護士王麗麗在我被丟棄了三天之後,在弱小的我快死的時候將我送給了不能孕育孩子的王氏夫妻,他們收養了我。王氏夫婦是我的爸媽,王麗麗是我的姑姑。十年後,周娟得知我還沒死,將王麗麗告上法院,將我領了回去。而隻是不忍心才救了我的姑姑以盜取嬰兒的罪名被判處了十年有期徒刑。周娟她有時候會打罵我,她說她隻想趁機敲詐王氏夫婦一筆錢財,結果帶回來我這麼一個掃把星。她讓我繼續讀書,是因為我拿的獎學金不僅不花她的錢,還可以貼補家用。十年後,我成為了一名律師,我告了我的母親周娟。我隻是想報答救了我的姑姑,不讓她擔上莫須有的罪名而已。
全文沒有一句煽情的話,但是足以讓人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就算那些人不知道事情的真假,可是這份沒有一絲多餘的解釋的話更能讓人明白王問君的心聲。
這份長微博一發,很多不那麼理智的人也開始保持了中立的態度。回想一下,周娟采訪中說的話,看似句句為王問君考慮,實則字字誅心。
吃瓜群眾也不是傻的,稍微冷靜了之後,評論就變了一種畫風。
“隻有我注意到博主從小拿到大的獎狀都有上百張了嗎?微笑。”
“這個競賽的難度真的是地獄級彆的,一名吃瓜的法學生路過。”
“我認識她,王問君真的是我們學校的大佬,橫掃各個比賽的那種!哦,你問我是哪個學校的?財政法大學的畢業狗路過。”
……
一開始,隻有少數一些人留下了評論。在財政法大學的官博轉發了王問君的微博並且艾特她,配了一句話之後,這場鬨劇才算是呈現了一邊倒的狀態。
【請重新認識一下。王問君,我校2014屆優秀畢業生!】
在刷屏的“博主就是傳說中的彆人家的孩子吧!”的評論中,王問君終於笑了起來。
那些惡意的評論她沒有刪除,不過數量卻在一天天減少。那些道歉的消息她也一句沒回,她隻說了一句一審,等著瞧吧!
十分不符合她沉穩的個性,又十分的拉風。不知不覺中,王問君圈了不少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