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詭談社(5)(2 / 2)

“為什麼總在這裡哭?”

“我怎麼知道。”陳妙香無聊地踢著鋼琴,一派鬱悶的語氣:“想哭就哭,哭得眼睛都疼了。”

“你在這多久了?”

“不知道,反正這裡一點都不好玩,可是我又不能走出去。”

說著說著,祁放的腦袋又靠過來了,再次無情推開。

同時□□討論組發來新消息,社長:【這樣不行啊,她好像什麼都不記得,一問三不知。我覺著還來點兒暗示,讓她想起自己是誰吧?這次看我的。】

接著就見他大步流星走到教室後,大聲感慨:“哇,這裡有好多獎狀啊!陳妙香?這是誰的名字呀,真聽!”

學姐&薑意眠:好刻意啊。

“陳……妙香……”

小朋友遲疑地念著自己的名字,眼眶一紅,眼淚滾滾而下。

“我是陳妙香,大家都叫我香香。”

“我死掉了,嗚嗚,怪不得再也沒有人給香香買新裙子了,我變臭臭鬼了,啊嗚嗚嗚嗚嗚。”

愛臭美的女孩瞬間哭得比某人送葬還慘。

社長連忙拿洋娃娃哄她,天知道他的神奇背包裡藏著多少道具。

“既然想起來了,你還記得自己有什麼願望麼?”

“願望?”

“一般來說,鬼魂不會無故滯留人間,除非她抱有強烈的執念,可能是某個願望。”A學姐直言不諱。

香香似懂非懂,頂著哭花的臉問:“香香想要新裙子就是強烈的願望?”

這種程度倒也不必。

“怨念呢?”社長旁敲側擊,“香香有沒有特彆討厭的人?如果你不傷害我們,我們可以替你找到他,報複他,消除你的怨念,然後你就可以離開這裡了。”

香香繃著臉想了一會兒,捏起小拳頭:“有的!”

“我最討厭吳巧巧,她是個學人精!老是穿我穿過的裙子,戴我戴過的發卡,還愛撒謊,到處說我故意學她。”

……就這?

學姐狐疑地挑起眉梢,轉頭一看,社長手持紙筆:“嗯嗯嗯,還有呢?”

“還有坐在我後麵的孫小武,他可煩了,喜歡拉我的頭發!”

社長:“豈有此理,太過分了!他真的這樣做了?”

“嗯!!”

“堂堂男孩子居然欺負女孩,你覺得應該怎麼報複他呢?!”

“我覺得應該剃光他的頭發!”

“好主意!除了他香香還有其他怨念嗎?”

“香香想想哦。”

……

不記得第多少次推正背後的超級大樹懶了。

眼看著兩人越聊越投機,越扯越偏,學姐又懶得理睬倆笨蛋,薑意眠不得不背負起找回正題的重擔:“為什麼是音樂教室?”

話落,熱火朝天的記小本本驟然停止。

一人一鬼共四隻眼睛泛著同樣的迷茫與癡呆,看向她。

“這裡應該發生過什麼事,對你來說很特彆,所以死後的你才不在班級,不在家,唯獨被困在音樂教室裡。”

看過的鬼片都有類似的設定,順著邏輯去推:“香香,你喜歡彈鋼琴嗎?”

“喜歡。”香香皺著鼻子,舉一反三:“可我家裡有鋼琴哦,很貴的,比這個鋼琴好看多了。”

“或者你喜歡上音樂課?”

她猶豫地眨眨眼睛,給出模棱兩可的答案:“我最喜歡英語課,不討厭音樂課。”

“那麼——”隻剩下一個可能了。

“你還記得音樂老師麼?”

音樂……老師……?

零散的記憶裡依言浮現一個朦朧的人像,好像一塊閃閃發光的寶石。

老師長得很好看。

說話的聲音也好聽。

大家都好喜歡老師,想要得到小紅花,所以每次上課都搶著坐在第一排。

香香完全想起來了,她好像也——

“我也喜歡老師!”

“因為老師經常表揚我,說我是全世界最聰明的學生,還給我發很多獎狀!”

“不要怨念了,香香現在有願望了!很烈很烈的願望!”

至此,她可愛的臉蛋上第一次綻放笑容,“我想見到老師!想在這裡再上一次音樂課!”

作者有話要說:  無限文裡難得一見、可喜可賀的人鬼同框友愛畫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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