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鄉。
暮色低垂,晚風習習,吹散了一天的燠熱,帶來一絲秋意。
王機下了車,負手看著地平線上的一抹餘暉,心情蕭索。
三名騎奴還沒回來,怕是凶多吉少。那個叫張威的遊俠兒果然名不虛傳。
他知道這可能是一個陷阱,所有做好了撤離洛陽的準備,卻沒想到對手這麼難纏,居然一路追了過來,竟是一副不死不休的氣勢。
既然如此,隻好一不做,不二休了。他已經連累了從弟王昶的名聲,總不能再把麻煩帶到兗州去。
人生就是如此。一旦做了選擇,就沒有回頭路,隻能一條路走到黑,哪怕前麵是萬丈深淵。
“取紙筆來。”王機低聲說道。
“父親?”王默不解地看著父親。仆從們正準備紮營,很多東西還沒有安放好,這時候取紙筆做甚?
“我要給你從叔寫信。”
見王機神色凝重,不像說笑,王默不敢多什麼,轉身從行囊裡取出筆墨紙硯,親自去一邊的小溪中取水,為王機磨墨。王機神情專注,席地而坐,一筆一劃的寫了起來。他寫得不快,手中的筆似乎有千鈞重,每一個字都在耗儘他的生命力。
太陽下山了,天色黑了下來,王機還沒寫完,王默點起了燈。為了防止燈火被風吹滅,他用身體擋風,侍候著王機寫完最後一個字。
王機重新看了一遍,吹乾了墨跡,小心的疊起,塞進木盒,綁上絲繩,又填好封泥,蓋上自己的私印。
“孩子,帶上這個,去兗州,找你從叔。”
“父親,你呢?”
“我還有點要辦。”王機摸摸王默的頭。“去吧,現在起程,還來得及趕到偃師住宿。如果明天中午,我還沒趕到,你就不用等我了,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去兗州,不要在路上耽擱。”
王默嚇壞了,臉色蒼白。王機卻沒和他再說什麼,叫過兩個忠心耿耿的家奴,命他們護送王默去兗州。家奴躬身領命,帶著淚水漣漣的王默走了。其他人看在眼裡,知道王機已經做了決定,今晚怕是要大戰一場,都圍了過來。
除去兩個姬妾和一個小奴,其他的都是神情剽悍的青壯,總共有三十多人。其中有幾個相貌與眾不同,兩腿之間的空隙格外大,正是草原上騎慣了馬的匈奴人和鮮卑人。
“幾個洛陽遊俠兒,掀不起什麼風浪。”王機淡淡的說道:“殺光他們,以首計功。”
“喏。”
——
韓龍飛奔而來,翻身下馬,趁著馬勢向前衝了幾步,趕到曹苗馬前。“王子,王機在前麵的橫氏聚。總共三十多青壯,人人有馬,至少有三分之一是蠻胡。不過披甲的不多,最多三五人,而且是最簡單的兩當鎧,沒有披膊之類。”
曹苗和張威交換了一個眼神。王機不進縣城,不進驛舍,選擇在野外宿營,這是擺明了要開打啊。經過三十多年的戰爭,洛陽周圍荒蕪,人煙稀少,僅限的人口大多集中在縣城附近。這一路追來,他們不像是在京師,倒像是在原始森林探險,就沒見到幾個行人。天色將晚之後,更是連鬼影都沒一個。
這種地方,本來就是殺人劫貨的最佳地點。殺完人,連掩埋屍體都免了,屍體隨便找個地方一扔,連腐朽的機會都沒有,就被野蠻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