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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苗裹著厚厚的熊皮大衣,戴著熊皮帽子,穿著熊皮靴子,活脫脫像一頭大黑熊,嘴邊噴出的熱氣化作白霧,隨即又結成霜。
他指著被白雪覆蓋的山坡。“小妹,你找找看,德思他們藏在哪裡。”
夏侯琰穿得也不少,但她完美的保持了形象。白色的大氅,大紅的錦裘,雪白的貂皮衣領,精致的鹿皮靴,不像站在蠻荒的帶方,倒像是大觀園裡踏雪賞梅的佳人。
“看不出。”夏侯琰眼神憂慮。“這麼冷,他們會不會凍死?”
“凍不死。寒冷比酷熱更容易承受,多穿點衣服就行了。”曹苗一邊說,一邊裹緊了熊皮大衣,心裡嘀咕著抓緊時間搞點高度酒出來。這麼冷的天氣,沒點烈酒暖身子,真會凍死人。
當然,酒暖身子隻是假相,真正的好東西還是高熱量的食物。
這可有點愁人,這裡大部分是荒山野嶺,糧食有限,一時半會的到哪兒去籌集高熱量食物。
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日難。高科技戰爭果然不是想打就能打的。
當以美帝為鑒,當以麥克阿瑟為鑒。
“可是他們穿得都不多。”夏侯琰低聲說道。
“沒事,他們還有膘。”想起曹纂等人胡吃海塞的樣子,曹苗的嘴角就控製不住的抽搐。虧得曹纂隻帶了三十多個部曲來,再多幾個,能直接將他吃垮。
連續一個多月的高強度訓練和養膘,曹纂不用穿熊皮大衣,也像個狗熊。隻要不斷糧,他在山裡呆個把月是一點問題也沒有。曹纂自己信心十足,很想立刻出征,儘快找到袁氏舊部,將袁熙、袁尚的兒孫們殺個乾淨,然後凱旋,回洛陽享受美好人生。
但曹苗不同意,他要求曹纂再訓練一個冬天。理由很充足,他就這麼多人,承受不起任何閃失,必須確保萬無一失。多做訓練,有利於增加成功的可能性,至少不會因迷路之類的意外凍死在山裡。
此外,馬鈞也需要根據這種特殊的地形和氣候改進武器,尤以弓弩為最。中原常用的弓弩不適應這種極寒天氣,筋角變得極硬,而且容易開裂。馬鈞正在研究貊弓,從中尋找靈感。
總而言之,需要準備的事情還有很多,不能太倉促。
實際上,對曹苗來說,隻有一個原因是重要的。
他根本不想這麼快解決問題。
殺了袁氏後人之後怎麼辦?讓袁叡坐在禦座下,每天惡狠狠的盯著自己嗎?就算換一個人登基,又能好到哪兒去?
自己上?他還沒想好,總覺得條件不成熟,可能性不大。
既然如此,拖幾天才是最好的選擇。反正對他來說,最後成不成都沒什麼根本性的影響。他覺得在海外挺好,自在。
“時辰不早了,回吧。”夏侯琰看了看天色,提議道。
曹苗答應了,命人吹響結束訓練的號角。嗚嗚的牛角號吹響,在山林間悠悠回蕩。夏侯琰睜大了眼睛,看著山林亂石間一個個身影緩緩蠕動、站起,排成隊列,依次下山,驚得睜大了眼睛。
這些人就在她的眼皮子下麵藏著,她竟然一個也沒發現。